【招标公告】2025年油气集输管理中心采出液沉积物减量化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所属地区:山东东营市 发布日期: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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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东营市 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油气集输管理中心采出液沉积物减量化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 年油气集输管理中心采出液沉积物减量化服务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2025009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油气集输管理中心采出液沉积物减量化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1.275 万元(不含税),128.5515 万元(含 6%税),招标人 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油气集输管理中心工艺池、采出水罐内沉积物减量化处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油气集输管理中心采出液沉积物减量化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油气集输管理中心采出液沉积物减量化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持有由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同等效力资质,核准经 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HW08:071-001-08);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 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 3.2 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安全生产知 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须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 系统(http://123.134.28.151:8081/slxsgl/login)进行注册;4.2 潜在投标人通过胜利 油田选商运行系统查询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截止日期前线上确认参与投标;4.3 有意参加 该项目单位,需由授权委托人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 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 入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标题。上传相关资料,点击报名,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相关业务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4.4 确认参与 投标后按照以下时间、地点领取文件:(1)发售时间:2025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2)发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3)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电子版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 到以下要求后,可领取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须包含文件购买(授权委托书 需加盖单位公章);(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其他 同等效力资质;(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材料;(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7)选商系统确认参与投标,该项目已回函截图证明。4.6 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获取:线下购买文 件完成后,潜在投标人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招标文件领取”功能自行下载电子版招 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递交方式:(1)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ZIP 格式)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线上提交(投标人须根 据自身情况及网络特殊性,合理安排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中,以避免上传出现问 题,影响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2)电 子投标文件 U 盘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七、其他 1.投标保证金 1.1 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银行本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支票等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也可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以其他方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 1.4 保函、本票、支票、汇票等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 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信息应注明:SL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 标题。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则无法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2.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3.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企业管 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黑龙江路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t-wujun875.sl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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