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金都国民黄金珠宝首饰超级美学工厂(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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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烟台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金都国民黄金珠宝首饰超级美学工厂(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金都国民黄金珠宝首饰超级美学工厂(EPC)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中国金都国民黄金珠宝首饰超级美学工厂(EPC)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6475(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金都国民黄金珠宝首饰超级美学工厂(EPC)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东临金晖路,北园东路以南,温泉路以北,招金路以东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招远市温泉街道金晖路289号,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63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500㎡,包括金饰加工车间、精炼深加工车间、展览中心及配套设备用房,地下建筑面积20000㎡。其中北区1#楼、2#楼,南区3#楼、4#楼、5#楼。具体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1个月内完成设计部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北区工程施工部分自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22个月内竣工,南区工程施工部分自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投入使用、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设备、电气、消防、暖通、装饰、幕墙、空调、电梯、景观、雨污水等所有专业及根据规范进行装配式、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不含展览馆、博物馆和球幕影院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配合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39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类似的工程主要指: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额≥1亿元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但须同时满足任职岗位的资格要求;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应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至少承揽过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合同额≥20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5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5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全面控制;(2)系统内标书制作及上传,全部以牵头人为准;(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5)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05日 18:00至2025年02月11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本项目不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具体操作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3.2版)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未办理CA的投标人,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3。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6日 09:00:00,地点为:招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7.2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购“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7.3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省内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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