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营市】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山东东营市 发布日期: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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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东营市 采购单位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5020008540012025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5020008540012025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9.99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拟对职工餐厅餐饮服务进行社会化运营采购,成交承接主体负责餐厅的加工、服务、食材供应等全部工作,全年工作日为采购人职工提供早午晚三餐的供餐服务,值班餐及其他形式的餐饮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由成交承接主体独立进行运营。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承接主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承接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4、承接主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承接主体须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应提交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5-02-24 00:00:00至2025-02-26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东营市南一路黄河三角洲未来数字智谷1108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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