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济南恒大滨河左岸项目36班中学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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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北启滨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济南恒大滨河左岸项目36班中学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济南恒大滨河左岸项目36班中学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发布日期:2025-02-21
发布日期:2025-02-21
| 合同名称 | 济南恒大滨河左岸项目36班中学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 发包人 |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北启滨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承包人 |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同创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35 |
| 合同价款 | ***.8元 | 合同规模 | 26209.27㎡元/㎡ |
| 工程项目地点 | 徐李片区,徐李路以东,新黄路以北,水屯路以西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5-01-23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5-01-23 |
| 违约责任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0.04%,并同时承担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如资金成本等),误期赔偿金额和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在结算金额中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3%,并同时承担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工期延误 60 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履约担保 | 银行保函 |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银行保函 |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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