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巨野县消防救援站项目经理部钢筋采购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所属地区:山东菏泽市 发布日期:202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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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菏泽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巨野县消防救援站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巨野县消防救援站项目经理部钢筋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巨野县消防救援站项目经理部 钢筋采购招标文件补遗书(第 补遗书(第1号)致报价人: 根据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巨野县消防救援站项目经理部钢筋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发布第 1 号补遗书。 一、原“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 中约定: 13.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现更改为: 13.投标保证金 13.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 缴纳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万元整/包件 包件。缴纳时应备注用途及包件(例:巨野消防站项目钢筋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单电子 版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1.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9:00。 13.1.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99011231014000647867 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巨野县第一中学男生宿舍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301100000120 13.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3.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不具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13.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未出现13.4情况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购买文件后未报价或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回函确认 1、报价人应在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回函确认,不确认者视为已经收到通知。 2、回函确认方式:扫描件(彩色,PDF 格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 584853346@qq.com 。回函中应写明“xx 单位在 xx 年 xx 月xx 日 xx 时 xx 分收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补遗书(第 2 号)》,共 xx 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巨野县消防救援站项目经理部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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