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河采油厂网络基础设施等维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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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东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河采油厂网络基础设施等维护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河采油厂网络基础设施等维护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5031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采油厂网络基础设施等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25 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 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是能够及时对清河采油厂网络设备、电子大屏及相关软件进行快速维 修,对网站信息进行维护以及软件更新,开发授权服务以及小程序应用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采油厂网络基础设施等维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河采油厂网络基础设施等维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22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网络基础设施维护类似业绩(以合同 复印件为准,合同须包括服务范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时间等评审要素内容。若 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服务范围等评审要素,需提供其他资料证明,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 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不予认可。);(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当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 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查验通过后,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本项目编号,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后提交审核,审核通
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 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3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4.3 购买竞价文件时需查验以下电子版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相应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须包含文件购买(授权委 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3)2022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网络基础设施维护类似业绩材料;(4)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提供财务状 况申明(承包商对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申明,格式自拟,申明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5)“信用 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4.4 竞价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4.5 承包商 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请在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 系管理办法》以及《江汉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 抗力的情形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 件,采购人不予接受。(2)通过邮寄方式(推荐使用中国邮政 EMS 特快专递或顺丰速运)在 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寄达采购联系人,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 接受。承包商要充分考虑邮件的在途时间、邮件安全等风险,寄出邮件后应及时将快递单号 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发送给采购联系人。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损毁、遗失、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承包商自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采购人要求承包商提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响应保 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承包商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 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信息应注明: SL 项目编号。
多
(2)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 商保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党群管 理中心纪检监督审计岗。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太平西路北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hang_zj.jh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ljlh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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