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塂C2地块给水管道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南塂C2地块给水管道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南塂C2地块给水管道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南塂C2地块给水管道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烟台市 | 采购单位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塂C2地块给水管道工程(暂估价)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招标公告 南塂C2地块给水管道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6717(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塂C2地块给水管道工程(暂估价)已由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至龙珠路、南至绕城高速、西至规划路、北至明达东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给水管道、阀门、水表安装及管道保温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额:约1200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8日 18:00至2025年04月02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8日 09: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7.3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7.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人:武子文,联系电话:0535-6895583,邮箱:pengrongwu3936@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09室。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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