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潍坊市 |
采购单位 |
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丘润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潍坊铭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瑞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潍坊棋惠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00051
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 2025 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
竞争性谈判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Y0625SFDK07)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4 月 2 日 09 时 00 分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 2025 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服务授权 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 详见附件 ,投标报价: / 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 期:/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 1 号银丰财富广场 B 座 12 层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 箱:sdfzwf@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 2025 年原集 体企业第七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 判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CY0625SFDK07)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 2025 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服务 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 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1 日。应答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 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 序号 |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 | 包号-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备注 |
| 1 | CY0625SFDK07-01-综合 服务-车辆驾驶服务 | 包 01-安丘昌乐车 辆驾驶服务 | 安丘润合汽车销售服 务有限公司 | 第一成交人 |
| 潍坊辰瑞经贸有限公 司 | 第二成交人 |
| 2 | CY0625SFDK07-02-非工 程项目服务-运输服务 | 包 01-光明公司运 输车辆租赁 | 潍坊铭达电力工程有 限公司 | |
| 3 | CY0625SFDK07-03-零星 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 01-光明公司汽 车吊租赁 | 山东瑞智宏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
| 4 | CY0625SFDK07-03 零星 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 02-光明公司挖 掘机租赁 | 潍坊棋惠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 | |
| 5 | CY0625SFDK07-04 零星 服务-审计服务 | 包 01-五洲电气外 包工程结算审计 | 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 | 第一成交人 |
| 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 第二成交人 |
| 序号 |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 | 包号-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备注 |
| | | 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三成交人 |
|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 限公司 | 第四成交人 |
| 聚源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 第五成交人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1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 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 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 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 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
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 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sdfzwf@vip.163.com
202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