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岛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青岛市 发布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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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青岛市 采购单位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青岛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有关供应商:
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青岛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集采2025第54号)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如下变更:
一、原采购文件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报价
40
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1)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基本分40×70%分;
(2)报价高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分=28-(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0.1分,减至40×40%分为止。
(3)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分=28+(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100×0.1分,满分为止。

二、现变更为:
第五章  评审办法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报价
40
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1)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基本分40×70%分;
(2)报价高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分=28-(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0.1分,减至40×40%分为止。
(3)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时:供应商报价得分=28+(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100×0.1分,满分为止。
评审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有效响应文件的数量大于等于5时,评审基准价为各有效响应文件响应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响应文件的数量小于5时,评审基准价为所有有效响应文件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其它内容不变。
本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代理机构: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2号楼2705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信箱:hongxiang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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