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阳零碳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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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泰安市 采购单位 宁阳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名称 宁阳零碳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阳零碳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零碳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产7346.23万元,私有资金0.0万元,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Y-GC-20250429-01-012.2项目名称:宁阳零碳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堡头大街以南、彩山大道以西2.4建设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3568.08㎡。其中办公楼楼建筑面积为4950.2平方米,1#车间建筑面积为16893.08平方米,2#、3#车间建筑面积均为7766.4平方米,4#车间建筑面积为6192平方米。
2.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质量技术要求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8招标控制价:7346.234723万元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04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阳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
宁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三楼304室
地址:
泰安市泮河西路泮河小镇商业区3号楼1105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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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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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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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dbdzxta@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宁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538-5866966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应主动联系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告知项目情况。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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