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5-05-10

【招标结果】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泰安市 采购单位 肥城市建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嘉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山东亿嘉润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嘉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肥城市建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2025-05-09 15: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FC-GC-20250418-01-02
    2.项目名称: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标段
    3.招标控制价:270.54万元
    4.招标人:肥城市建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路00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代理机构:山东嘉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桃花源小区东侧开发沿街商业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认同程度投标总报价(元)工期目标(日历天)质量标准质量保修期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专业项目负责人级别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号
1
山东亿嘉润建设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55
60
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最新规定有高于本保修期的按国家最新规定),质保期内因质量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建筑工程
贰级
鲁2372007202407457
2
山东金瑞建筑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2617968.43
60
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最新规定有高于本保修期的按国家最新规定),质保期内因质量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雷霞
建筑工程
二级
鲁2372012202113843
3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2666105.31
60
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最新规定有高于本保修期的按国家最新规定),质保期内因质量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王莉
建筑工程
贰级
鲁2372020202282676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得分总分排名
1
山东亿嘉润建设有限公司
69.56
0.0
27.48
0.0
97.04
1
2
山东金瑞建筑有限公司
70.0
0.0
23.88
0.0
93.88
2
3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9.82
0.0
23.2
0.0
93.02
3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山东亿嘉润建设有限公司
27.48
评委A 28.3 ; 评委B 27.8 ; 评委C 27.7 ; 评委D 26.1 ;
2
山东金瑞建筑有限公司
23.88
评委A 25.2 ; 评委B 23.3 ; 评委C 23.1 ; 评委D 23.9 ;
3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3.2
评委A 24.4 ; 评委B 23.3 ; 评委C 22.2 ; 评委D 22.9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无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投标金额 排名
1
山东亿嘉润建设有限公司
***.55元
1
2
山东金瑞建筑有限公司
2617968.43
2
3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666105.31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山东亿嘉润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中标金额:***.55 元
    工期:6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5-05-09 15:00:00
    11.公示日期:2025-05-09 至 2025-05-12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
    15.其他说明:

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山东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