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第二阶段土建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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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烟台市 | 采购单位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第二阶段土建施工总承包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东坤鹏建筑有限公司,广东远胜建设有限公司,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第二阶段土建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116-04-01-64862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第二阶段土建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第二阶段土建施工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第二阶段土建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9日 9时30分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将全部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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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广东坤鹏建筑有限公司 | 914401010525552942 | 243.714920(万元)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 150个日历天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廖昔虬 | 资质资格: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 |||||||||||||
| 广东远胜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9J2KF3A | 241.253113(万元)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 150个日历天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黄书铭 | 资质资格: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 |||||||||||||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300MA5F6T9331 | 237.560551(万元)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 施工工期133个日历天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赖玉成 | 资质资格: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5806336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6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12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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