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电厂取水口直立式岸壁改造工程灯桩布设采购项目单一计划公示

所属地区:山东日照市 发布日期:2025-07-18

【招标公告】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电厂取水口直立式岸壁改造工程灯桩布设采购项目单一计划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日照市 采购单位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电厂取水口直立式岸壁改造工程灯桩布设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电厂取水口直立式岸壁改造工程灯桩布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PGDY-20250711002001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资金来源:
自筹 
预算:
***.00 元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在石臼港区#17A、#18A泊位西侧端部布设灯桩两座。 

 
公示内容
邀请供应商: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青岛航标处 
公示期限: 2025-07-17 22:00 到 2025-07-20 22:00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存在行业、资源垄断等情形; 
相关原因及说明: 日照港石臼港区#17A、#18A泊位工程根据相关要求,需采购增设2座灯桩标识泊位位置。
为保证灯桩满足泊位通航安全使用要求,本项目灯桩需通过海事部门效能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六条规定,航标由航标管理机关统一设置。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所属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人教(2013)556 号)文件规定,青岛航标处为日照港区域授权管辖单位及航标设置单位。因为仅有通过青岛航标处布设的灯桩航标,可以用于登记海图,通过海事部门效能验收,准许商业船舶靠泊。因此,本项目申请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选择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青岛航标处开展本项工作。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电话:***;邮箱:1220309301@qq.com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001幢(日照港生产调度楼) 

代理机构: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 

代理联系电话:

*** 

代理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石臼街道上海路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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