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检验(框架)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检验(框架)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烟台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检验(框架)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HYHA2025-20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检验(框架)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检验(框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项目建设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及配套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装置,300万吨/年乙烯装置、高端下游产业链延伸项目、碳四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岛外油库项目、配套岛外成品罐区项目、跨海管廊桥项目及相关公辅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检验(框架)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技术规格书。
2.3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总计36个月。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空气呼吸器、气瓶相应的检测检验维保资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且有自己的检定场所和相关设备设施及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须具有≥5个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石油化工企业或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伍等单位的良好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供货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用户评价报告复印件,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3.4信誉记录: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5年7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
4.2流程:
第一步:投标人需要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报名;报名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4619575Su。
第二步:将相关资料发送报名邮箱,或者到现场购买,具体详见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电子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材料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环海路海岸华府中央公园中央区11-2-601室海逸恒安驻裕龙石化项目部购买;
电子购买:将现场购买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招标文件标书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下述邮箱(wangxiaoguang@sdhyha.com ),并备注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4.4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4.5 标书费的收款信息:单位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济南花园路支行,账号:8112501012501728161,行号:302451037297
备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管委会西龙口裕龙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http://www.yulongpc.com)网站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规部、审计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龙口项目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环海路海岸华府中央公园中央区11-2-601室海逸恒安驻裕龙石化项目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wangxiaoguang@sdhyha.com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检验(框架)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检验(框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项目建设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及配套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装置,300万吨/年乙烯装置、高端下游产业链延伸项目、碳四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岛外油库项目、配套岛外成品罐区项目、跨海管廊桥项目及相关公辅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架检验(框架)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技术规格书。
2.3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总计36个月。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空气呼吸器、气瓶相应的检测检验维保资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且有自己的检定场所和相关设备设施及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须具有≥5个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石油化工企业或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伍等单位的良好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供货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用户评价报告复印件,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3.4信誉记录: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5年7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
4.2流程:
第一步:投标人需要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报名;报名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4619575Su。
第二步:将相关资料发送报名邮箱,或者到现场购买,具体详见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电子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材料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环海路海岸华府中央公园中央区11-2-601室海逸恒安驻裕龙石化项目部购买;
电子购买:将现场购买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招标文件标书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下述邮箱(wangxiaoguang@sdhyha.com ),并备注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4.4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4.5 标书费的收款信息:单位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济南花园路支行,账号:8112501012501728161,行号:302451037297
备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管委会西龙口裕龙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http://www.yulongpc.com)网站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规部、审计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龙口项目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环海路海岸华府中央公园中央区11-2-601室海逸恒安驻裕龙石化项目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wangxiaoguang@sdhyh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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