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及流程图(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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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菏泽市 | 采购单位 |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及流程图(2025年)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执法事项名称
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
适用于办理环境保护管理行政奖励的执法事项
二、受理机构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
三、审批机构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
四、受理条件
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受理条件为信函(特快、挂号、速递等并注明有奖举报)或者个人送达。信函应内附举报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多人联合举报分别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送达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违法事实以及反映排污情况的图片、影像等证据。同时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多人联合举报分别提供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一)举报人没有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基本违法事实的;
(二)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难以确定具体违法主体和事实的;
(三)举报前违法行为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或者已经新闻媒体曝光的;
(四)举报前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部门处罚后正在改正违法行为的;
(五)举报人未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等有效信息或者未按本提供有效举报材料的;
(六)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范围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的。
五、办理时限
受理期限15日,自受理之日起60日通报处理情况及领取奖金事宜等信息。举报人接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举报奖励。
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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