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东明县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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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菏泽市 | 采购单位 | 东明县财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 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菏财监〔2025〕5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组织开展 2025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8月15为重点检查阶段,根据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必要时可延长时限。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等情况。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土地储备机构的,要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 号)的执行情况。
(二)国有企业。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另外,要对上述检查内容中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
三、被检查单位名单
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东明县自来水公司
山东菏泽中通工程有限公司东明分公司
东明县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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