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远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金源路(温泉路初山路)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政府采购工程)

所属地区:山东烟台市 发布日期:2025-08-13

【招标公告】招远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金源路(温泉路初山路)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政府采购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烟台市 采购单位 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招远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金源路(温泉路初山路)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政府采购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远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金源路(温泉路初山路)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307(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远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金源路(温泉路初山路)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政府采购工程)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招远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源路(温泉路—初山路) 2.2 建设规模:1280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前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建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2.7 项目概况:招远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金源路(温泉路—初山路)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金源路(温泉路-初山路)全长约1280米,主路面宽14米,改造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改造、人行道、雨污管网改造等工程内容。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9 计划投资额:约1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注册人员数量等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3.2.2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额≥9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2.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上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额≥9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5 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要求,本项目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但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45%的合同份额(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采用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实施达到以上比例要求: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相应比例;②投标人将本次招标项目中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达到相应比例(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和关键工序)。
注:投标人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其中小企业承担比例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2)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2日 20:00至2025年08月19日 2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0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3日 09:3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第1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0535-6788613。7.2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7.3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根据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适时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7.4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招远市初山路1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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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thyha@163.com
监督部门:招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806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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