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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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枣庄市 | 采购单位 |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薛城区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对院内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薛城区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082801
三、预算及期限:4.5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根据相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分包。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 8月28日至2025年9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六、投标人报名资料:
(一)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信用山东失信查询;
(四)本次招标采用一轮报价,封面要注明报价表,盖章有效,单独密封。
(五)提供近三年不少于2份类似服务业绩(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电话:***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8日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对院内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薛城区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082801
三、预算及期限:4.5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根据相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分包。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 8月28日至2025年9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六、投标人报名资料:
(一)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信用山东失信查询;
(四)本次招标采用一轮报价,封面要注明报价表,盖章有效,单独密封。
(五)提供近三年不少于2份类似服务业绩(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电话:***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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