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乡县宏远置业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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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济宁市 | 采购单位 | 金乡县宏远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睿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乡县宏远置业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金乡县宏远置业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公告
金乡县宏远置业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公告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SDZR250091 | 金乡县宏远置业有限公司2%股权 | -0.3347万元 | 2万元 | 2025-09-02至2025-09-28 | |||||
|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金乡县宏远置业有限公司2%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睿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贵中心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金乡县宏远置业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28MAE4BFUX86 |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 成立时间 | 2024-11-13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500 | ||||||||
| 注册地址(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山阳路东侧雨鑫凯旋花园综合服务楼1单元202房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房地产咨询;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法定代表人 | 石伟 | ||||||||
| 经营规模 | 微型企业 |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非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其他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 职工人数 | 5人 | ||||||||
| 内部决策情况 |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 ||||||||
| 含国有土地划拨 | □是 ☑否 |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
| 1 | 金乡县宝鑫置业有限公司 | 98 | 2450 | ||||||
| 2 | 山东金晟水务有限公司 | 2 | 50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其 他 基 本 信 息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
| 企业实际控制权是否转移 | □是 ☑否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否 | ||||||||
|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否 |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否 |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 元) | 以下数据出自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4年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378.03 | 389.72 | -11.69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11.69 | -11.69 | |||||||
| 审计机构 | 济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2025年6月30日 | 1257.99 | 1274.77 | -16.78 | ||||||
| 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0 | -5.09 | -5.09 | ||||||
| 审计机构 | 济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2025年7月31日 | 1257.99 | 1274.77 | -16.78 | ||||||
| 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0 | -5.09 | -5.09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经之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金乡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年8月22日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30日 |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1257.99 | 1258.04 | |||||||
| 负债总计 | 1274.77 | 1274.77 | |||||||
| 净资产 | -16.78 | -16.73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0.3347 | ||||||||
| 律师事务所 | | ||||||||
| 三、转让方简况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企业名称 | 山东金晟水务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28MABXTUC70A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城金珠路中段北侧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胜楠 | ||||||||
| 经营规模 | 中型企业 | ||||||||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内部决策情况 |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 ||||||||
| 是否联合转让 | □是 ☑否 | ||||||||
| 转让方股权持有情况 |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 2 |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金乡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机构类型 |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地方财政部门 □地方国资委 □地方金融办(局) □集团(控股)公司 □其他 | ||||||||
| 批准单位名称 | 金乡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转让山东金晟水务有限公司在金乡县宏远置业有限公司2%股权的批复 | ||||||||
| 批准日期 | 2025年8月22日 | ||||||||
| 四、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 A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 五、交易条件与披露信息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
| 交纳金额(万元) | 0.5 | ||||||||
| 交纳时间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交纳。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 ||||||||
| | |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2%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2%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500万元,实收资本0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50万元,实缴出资0元。 3、重大事项详见经纬会审字〔2025〕33号、经纬会专审字〔2025〕94号《审计报告》及经纬评报字〔2025〕第59号《资产评估报告》。 | ||||||||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济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 | |||||||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刘经理 | 0531-812727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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