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诸城复烤厂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潍坊市 发布日期: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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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潍坊市 采购单位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招标代理机构 格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诸城复烤厂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诸城复烤厂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格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委托,就诸城复烤厂电动 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2.招标代理机构:格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诸城复烤厂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FZC-W-1-25-010;(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LXM2025-092。 5.供货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将全部车辆交到招标方指定位置。 6.质保期:整车车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为三年(包含原车原厂电池),备用电池自 整车车辆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为两年,投标人可在该基础上竞报。(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 因素及易损配件损坏外,全部免费调换;国家规定或地方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要求质保期高 于约定质保期限的,以上述官方文件规定的质保期为准。) 7.供货地点:诸城复烤厂厂内。 8.项目主要采购内容:3吨平衡重式电动叉车3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00元(大写:伍拾捌万伍仟元整),含税单价限价: 195000.00元/台(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限价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分包。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 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可抵扣增 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 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 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截止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之日)内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投 标人,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 09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特殊标注时间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形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 料经查验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 件给投标人。 2.在线报名 第一步: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格律投标服务平台”平台网站 (www.glxm.online/loginBidder)进行注册并项目报名。 第二步:请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上传至“格 律投标服务平台”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2022年 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均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 间截止投标日前近半年以来);提供截止投标日前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围标串标、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无行贿犯罪 记录的信誉承诺(格式自拟);(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负 责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5)汇款证明 截图(开户名:格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领秀城支行;账号: 531906565110706。备注:项目名称):(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资料证件的核验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 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注:(1)系统内若无对应报名资料上传端口,可统一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端口内。 (2)投标单位报名完成后,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对未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系统注册项目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 其发售招标文件。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 意更换(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 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 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 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3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北环路140号(诸城复烤厂一楼开标室)。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在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 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个工作日前,请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 机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山东省采购与招 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北环路140号 2.招标代理机构:格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龙奥北路龙奥天街2号楼1311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glxm2019@sina.com 招标人东烟叶复烤有颧公司诸城复烤厂 招标代飕 格律项日管理育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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