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莱芜区中心城区自管站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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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莱芜区中心城区自管站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莱芜区中心城区自管站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施工1标段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 项目编号: SG18202509080217- | ||||
| 项目名称: 莱芜区中心城区自管站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施工 1标段 | ||||
| 莱芜区中心城区自管站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施工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2至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止(5年),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市政供热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投标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并对真实性承诺负责。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不完整,可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补充资料须与平台数据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有效)。 5.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通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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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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