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齐福大厦北向沿街房出租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淄博市
发布日期:2025-10-01
【招标公告】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齐福大厦北向沿街房出租项目(二次)交易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淄博市 |
采购单位 |
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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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齐福大厦北向沿街房出租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齐福大厦北向沿街房出租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NCLZ02E20250023G
| 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齐福大厦北向沿街房出租项目(二次)
| 2025年10月01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
| 挂牌价格
| 17.5万元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住址
| 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生活区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9日
| 标的展示地点
| 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生活区
| 标的性质
| 不动产
| 标的明细
| 不动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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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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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属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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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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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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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四至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对临淄区雪宫街道东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齐福大厦北向沿街房进行出租,挂牌价17.5万元,竞价步长0.1万元。一、出租资产情况:位于齐福大厦过道以东1-2沿街房,面积约280平方米。二、出租期限和价款支付:出租期限为五年,一年一付,先交款后使用,共约17.5万。三、签订合同: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
| 流转(需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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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淄区雪宫街道村居财务代理中心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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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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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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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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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保留价
| 无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付款100%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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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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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竞价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正向(加价)
| 报价时间
| 2025年10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每次有新的有效报价,自动开始120秒报价周期,直至不再有新的有效报价。
| 网上报名
| 2025年10月01日至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前截止)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自然人或交易乙方),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验证,平台即时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服务指南”→“农村产权”→“农村产权挂牌、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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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0.1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登录,选择本项目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必须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不能用现金、支付宝或银行卡二类账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上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退付通知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正常竞价秩序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确认其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并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 在挂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未出具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进行清退。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临淄区雪宫街道村居财务代理中心
| 联系人
| 徐艳艳
| 电话
| 0533-7170577
| 交易机构
| 雪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联系人
| 马翠萍
| 电话
| 0533-7362185
| 技术咨询电话
| 0512-58188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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