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青县人民医院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测定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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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淄博市 | 采购单位 | 高青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青县人民医院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测定仪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青县人民医院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测定仪采购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高青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高青县人民医院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测定仪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包01:过敏原测定仪等一宗(一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过敏原测定仪等一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过敏原测定仪等一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10月13日09 时 00 分到 2025年10月20日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请登陆金卫电子招投标一体化平台(https://jw.sdwszb.com)或微信小程序(金卫电子化招投标),进行网上获取。
(2)获取文件时请上传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上资料请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3)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磋商文件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旅游路与凤凰路交叉口东南角大院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旅游路与凤凰路交叉口东南角大院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高青县人民医院
地 址:高青县青城路
联 系 人:***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凰路与旅游路交叉口东南角大院内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亮
联系电话:***
系统技术电话:0531-68961366转分机504
一、招标条件
本高青县人民医院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测定仪采购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高青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高青县人民医院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测定仪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包01:过敏原测定仪等一宗(一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过敏原测定仪等一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过敏原测定仪等一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10月13日09 时 00 分到 2025年10月20日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请登陆金卫电子招投标一体化平台(https://jw.sdwszb.com)或微信小程序(金卫电子化招投标),进行网上获取。
(2)获取文件时请上传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上资料请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3)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磋商文件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旅游路与凤凰路交叉口东南角大院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旅游路与凤凰路交叉口东南角大院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高青县人民医院
地 址:高青县青城路
联 系 人:***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凰路与旅游路交叉口东南角大院内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亮
联系电话:***
系统技术电话:0531-68961366转分机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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