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山东烟台市
发布日期:2025-10-23
【招标结果】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烟台市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蓬莱区水利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烟台嘉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水文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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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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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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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烟台市蓬莱区水预算管理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E3706002318008353 |
| 工程地址: | 蓬莱区 |
| 建设规模: | 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建设单位: | 烟台市蓬莱区水利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单位: | 烟台市蓬莱区水利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0535-5626162 |
| 招标代理机构: | 烟台嘉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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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 投标单位 | 技术标评委1 | 技术标评委2 | 技术标评委3 | 技术标评委4 | 技术标评委5 | 技术标平均分 | 商务标得分 | 资信标得分 | 总得分 | | 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水文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3.5 | 47 | 44.5 | 52.4 | 49 | 46.83 | 29.86 | 16 | 92.69 | | 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 | 39.8 | 33 | 48.3 | 36 | 36.27 | 30 | 8 | 74.27 | | 四川融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5 | 41.5 | 39.5 | 49.1 | 39 | 40 | 29.9 | 4 | 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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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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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标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 投标报价说明 | 质量 | 工期/天 | | 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水文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0000 |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 计划工期: 230 日历天 | | 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998374.0000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及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 | | 四川融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999448.0000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及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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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 | 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水文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四川融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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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荣誉情况
| 序号 | 荣誉名称 | 发奖机关 | 公布地址 | 获奖时间 | | 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水文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四川融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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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证书编号 | 专业 | 任职阶段 | 备注 | | 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水文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四川融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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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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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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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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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17:00:00 - 2025年10月25日 17:00:00 |
| 八、异议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
| 九、投诉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
| 十、评审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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