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云门山校区东院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邀请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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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潍坊市 | 采购单位 |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云门山校区东院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云门山校区东院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邀请招标采购公告
一、工程地点
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二、工程名称
***云门山校区东院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三、投标控制价
***元
四、项目内容
***云门山校区东院部分地块(面积约29898㎡)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报告必须经青州市环保局认可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相关地块出具勘测定界图,并有责任对相关地块(硬化区域)进行保护,原则要求硬化区域不得钻眼、破坏等(若专家评审要求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初步调查)进钻机钻探取样,按方案进行打点取样,导致地面硬化破坏,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拟邀请谈判单位
经市场考察调研,拟定以下3家公司为项目邀请单位,具体为:
1.山东华标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2.汇清(山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青岛中蓝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七、说明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初版报告(未评审)需在2025年12月28日之前完成。成交供应商所作报告如不能得到青州市环保局认可,则成交供应商应当负责修改报告至得到有关部门认可,若因甲方现场问题,地块内违规建设未拆除,导致报告无法通过专家评审责任由采购方承担,由此耽误的时间由采购方承担。
2.本次报价包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不含钻探、取样、实验室检测)的全部费用,评审费及其相关费用都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专家评审后要求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初步调查)(现场需进行钻探、取土壤、实验室检测等),增加的相关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增加的具体费用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协商。
3.成交供应商在收取费用之前,应该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4.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书面调查)获得环保局认可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的100%,若专家评审后要求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初步调查)(现场需进行钻探、取土壤、实验室检测等),增加的相关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增加的具体费用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协商,若协商不成,采购方应把第一阶段(书面调查)费用支付给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期间,应保证各项安全(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安全,采购人师生员工等安全等),本项目实施期间造成的一切的工伤、事故、经济纠纷、投诉、上访及损失、赔偿等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自行负责;如引发涉及采购人的投诉、上访等,每发生一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0.5%收取(因采购方提供的资料不全、不配合乙方工作等导致项目逾期,乙方不承担逾期责任),若超过10日仍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八、投标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检验检测服务等(以上要求包含一条即可);采购小组现场审核,不包含的一律视为废标,若成交供应商对本次采购资质要求有异议的,最晚于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报后勤服务处,未做出书面质疑的即视为认可本次采购资质要求。
成交供应商务必将以下资料附在响应文件中以备评标人员审查:
1.营业执照(可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或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非原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第一轮报价单填写后作为响应文件密封于档案袋中。另自行打印两份空白报价单,并携带至谈判现场,根据情况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报价使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必须密封。
5.响应文件不得有涂抹、修改痕迹。
6.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以上响应文件(除空白报价单外)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且每一页都需加盖公章。
以上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如有缺失,一律按废标处理。
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出现分项报价或总价计算错误的情况,按废标处理。
九、中标原则
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用两轮综合报价,其中响应文件中的价格作为第一轮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的60%(含),最终报价若出现相同低价,相同低价供应商再进行单独一轮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价恶意竞争,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报价,清单内所有品目均按照统一报价结算,不接受分项不同报价,出现分项不同报价时,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废标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1.两家及两家以上成交供应商法人均为同一人的,取消投标资格;
2.不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的,取消投标资格;
3.所有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资料都将不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
4.成交供应商或其委派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参加投标,未到现场或投标未结束中途离开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投标;
5.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出现分项报价和总价不一致的情况,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按废标处理;
6.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骑缝章及每页盖章不全的视为废标;
7.响应文件不密封视为废标;
8.所报单价胡乱填报或明显与市场价差异较大,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视为废标;
9.有效投标少于3家,宣布流标,本次采购终止。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 年 12月19日9点00分
地点: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明德楼5003会议室
(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电话:***
投标人或其委派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参加投标,未到现场或投标未结束中途离开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后需及时将投标文件交给评审人员,开标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再接受。
附:1.报价表(一轮)
2.报价表(二轮)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4.授权委托书
5.营业执照
6.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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