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临淄区医疗中心(临淄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餐厅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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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淄博市 | 采购单位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临淄区医疗中心(临淄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餐厅建设项目施工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临淄区医疗中心(临淄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餐厅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ZBFJSZ202505037
发包人: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
承包人:山东齐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5 年 12 月 20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
承包人(全称):山东齐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临淄区医疗中心(临淄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餐厅建设 项目施工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淄区医疗中心(临淄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餐厅建设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临淄区齐兴路以北、齐都路以西。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包含本项目清单范围内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 提供的清单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包含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最终工程承 包范围的确定以施工现场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
三、质量标准
优良 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捌万肆仟零玖拾陆元捌角贰分(¥***.82 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贰仟叁佰肆拾柒元捌角贰分(¥332347.82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捌万零贰佰肆拾叁元捌角整 (¥1880243.80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4)暂列金额:
(¥/ 元);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冯国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12 月 20 日签订。本合同于 2025 年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山东齐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 139 号 地 址:临淄区辛店街道南化路 1 号
邮政编码:255400
法定代表人:齐湘杰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255400
法定代表人:王立新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zbqgbgs@163.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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