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包三)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所属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招标公告】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包三)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泰安市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包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外送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包三)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25-DPH-4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外送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泰安
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外送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外送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外送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医学检验、检测的能力,具备卫生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含”医学检验科";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
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等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puhuataian2@163.com, 邮件中需写明项目
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本项
目实行资格后审,采购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泰安市中心医院(党校院区)北楼三楼306会议室,详见磋商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9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党校院区)北楼三楼306会议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
心)纪检监察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 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puhuataian2@163.com
武元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官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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