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微山县临时救助办事指南(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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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济宁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微山县临时救助办事指南(2026年)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办理事项临时救助二、办理条件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触电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白血病、尿毒症等重特大疾病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三、救助标准1. 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费用给予救助,可按照个人自负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县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县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2. 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度较轻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四、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材料:1.个人申请书(签字);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申请人银行卡(折)复印件;4.证明家庭困难的材料,含低保证、特困证、病案、残疾证、花费情况等。五、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二)乡镇(街道)审核审批;(三)通过银行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六、办理时限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核对,符合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乡镇(街道)应当在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申请人材料不全除外)。七、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八、办理地点韩庄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511918微山岛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620928昭阳街道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959053夏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39680傅村街道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83331欢城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611131留庄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632038两城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451009鲁桥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651234马坡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26615南阳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121002张楼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361005高楼乡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382222西平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8342196赵庙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83732九、投诉渠道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电话:0537-8222744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 0537-82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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