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州发展济南钢城区穗发新能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结果】广州发展济南钢城区穗发新能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济南钢城区穗发新能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广州发展济南钢城区穗发新能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济南钢城区穗发新能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发展济南钢城区穗发新能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广州发展济南钢城区穗发新能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2月11日 9时0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301001838609344 | 1 | 23827.779668万元 | 合格 | 2026年8月5日前完成18.840625MWp项目并网工作,剩余容量在取得电力接入批复之日起270个自然日内完成批复对应容量的并网验收(以实际电力接入批复容量和时间为准)。 |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湖南华电岳阳县筻口镇大塘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 | 资质资格:湘1432015201668978 业绩:/ |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3401001489415362 | 2 | 23870.513625万元 | 合格 | 2026年8月5日前完成18.840625MWp项目并网工作,剩余容量在取得电力接入批复之日起270个自然日内完成批复对应容量的并网验收(以实际电力接入批复容量和时间为准)。 |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国能神皖能源安庆电厂皖河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 杜哲明 | 资质资格:皖1342018201901849 业绩:/ | ||||||||||||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3600001582662391 | 3 | 23839.824661万元 | 合格 | 2026年8月5日前完成18.840625MWp项目并网工作,剩余容量在取得电力接入批复之日起270个自然日内完成批复对应容量的并网验收(以实际电力接入批复容量和时间为准)。 |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江埠乡园背湖、万坊水库100MW渔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 | 廖尧 | 资质资格:赣136202020101753 业绩:/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1846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 联系电话 | 020-37850890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32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2月24日18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02月28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附件:
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