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 2026 年度食品采 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编号:SDJDHD20250399-Q075
招标人:山东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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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诚信廉政承诺书 ........................................... 3 第二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 4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 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 17 第四部分评分办法 ................................................. 33 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 38 一、项目概况 ....................................................... 38 二、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响应要求 ..................................... 38 第六部分合同授予 ................................................. 43 第七部分附件 .................................................. 47 附件一:投标函 ..................................................... 47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8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 ................................................. 50 附件四:山东大学采购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 51 附件五:山东大学采购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 52 附件六:业绩一览表 ................................................. 53 附件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 54 附件八: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 ............................. 59 附件九: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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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诚信廉政承诺书
诚信廉政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
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及山东大学招投标管理规定,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不以各种名目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请客、送礼、赠送有价证券、提供回扣和行贿等。
3.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照顾。
4.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标底编制、审查人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5.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审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 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6.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7.中标后,不向招标单位及工作人员赠送感谢费、好处费等。
8.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及手段进行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9.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10.不在公开报价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11.主动接受、配合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人签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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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 2026 年度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 2026 年度食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大学招 标采购管理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03 月 0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DHD20250399-Q075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 2026 年度食品采购 预算金额:1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标包 | 标包名称 | 标包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果蔬类 | 蔬菜、水果、干果等 | 100.00 |
| 2 | 乳制品类 | 牛奶、酸奶等 | 60.00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参加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包中 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至项目履约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政府 采购政策执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 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仅 限预包装食品)及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4)所投品类为食用农产品的允许合理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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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 年 0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2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潜在供应商需登录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网站
(http://www.cgw.sdu.edu.cn)进行预注册,完成预注册后,在获取采购文件截 止时间前在线进行招标项目信息填报,审核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注:(1)本项目不收 取招标文件工本费;(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 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0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0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山东大学招标采 购管理系统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流程: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数字证书和安装 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操作说明见山东大学采购网
(www.cgw.sdu.edu.cn)--资料下载--《山东大学电子投标指南》文件。
2.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3.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上传的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附件仅作为参考,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 及项目要求为准。
5.重要说明:
1)运行环境要求:推荐使用 IE10 和以上的版本浏览器;360 浏览器兼容模式;搜 狗浏览器兼容模式。
2)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 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和解密等操作。(CA 办理及续期地址:
http://www.cgw.sdu.edu.cn/zb/zlxz/11599.chtml)。
3)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软件,并通过瞬速投标工具软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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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CA 证书驱动、CA 签章软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cgw.sdu.edu.cn/zb/plugs/tbkhd/tbkhd.msi)。
4)澄清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发布,视作已 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参与投 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 疑(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澄清答疑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山东大 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 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详见山东大学采购网(www.cgw.sdu.edu.cn)--资料下载--《山东大学电子投标指南》文件。
6)潜在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均可向 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技术咨询电话:400-808-5975 转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 上午 9 点至 12 点,下午 14 点至 18 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马鞍山路 2-1 号山东大厦四楼 8406 室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147063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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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与“前附表”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 序号 | 内容 |
| 说明 |
| 1 |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 2026 年度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SDJDHD20250399-Q075 |
| 2 | 招标人:山东大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3 | 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yingda8@ydtc.cn |
| 4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注: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公开报价当天按公开招标公告指定的网站,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单位名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在公开招标过程中资格审查时,其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投标人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
| 6 | 提交疑问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6 天前。 提交疑问方式:发电子邮件至 yingda8@ydtc.cn(word 文档及清晰可辨的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邮件主题为“XX 公司关于 XX 项目的疑问”。 |
| 7 | 领取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领取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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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在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统一回复,一经发布 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 单位有约束力。 注:如发出的澄清答疑文件为(.ZCX 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 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
| 投标文件 |
| 8 |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9 条。 |
| 9 | “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0 条。 |
| 10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式对文件进行评审,详细操作指南见山东大学招标采 购管理中心(www.cgw.sdu.edu.cn)--资料下载--《山东大学电子投标指南》文 件。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
| 11 | 投标文件形式: 投标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NC 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传。 请务必记住加密密码,保证所上传的文件为成功完成加密的文件。如因投标 单位忘记密码无法解密或所上传的加密文件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其余签署及盖章的详细要求按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2款执行 |
|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
| 12 | 投标保证金:无。 |
| 13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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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 14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式对文件进行评审,详细操作指南见山东大学招标采 购管理中心(www.cgw.sdu.edu.cn)--资料下载--《山东大学电子投标指南》文 件。 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供应商需在开标前一小时内在线签到、开标后半小时内在系统中远程解密,未按时操作视为放弃投标。 |
| 开标及评标 |
| 15 | 公开报价时间:2026 年 03 月 0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公开报价地点: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注:供应商必须在系统开标时间前一小时内在线签到、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 完成在线解密操作,否则不能参与后续项目的评审。 |
| 16 | 备注-电子标开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电子标开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重要提示: 1)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 操作系统:win7 及以上; 浏览器:IE10和以上的版本浏览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搜狗浏览器兼容 模式; 2)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避免开标当天因网速、对 系统操作不熟悉、电脑环境不具备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成功。3)开标前 60 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在线签到。 4)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代理端启动解密后,投标人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在解密倒计时内(30 分钟),输入前期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所设置的密码,依 次解密。 5)评标期间,可能随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请投标人保持通 讯畅通。 |
| 17 | 评标委员会组成: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组成(1000 万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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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 项目应为 7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18 | 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第四部分“评分办 法”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
| 授予合同 |
| 19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 相关费用 |
| 20 |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2003>857 号文、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 70%后 向代理机构交纳,最低交纳 2000 元。(注:中标服务费金额:1 包 4500 元,2 包 2700 元) 开户单位名称: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趵突泉支行 账号:242913021560 |
| 其他 |
| 21 | 履约保证金:无。 |
| 22 | 投标人应派熟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参与开标会议,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 能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疑说明或补正。 |
| 23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6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60.00 万元人民币,共 分 2 个包,1 包果蔬类预算 100.00 万元;2 包乳制品类预算 60.00 万元。报价超出 招标人公布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关于报价详 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10.1 条。 |
| 24 |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 25 |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
| 26 |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报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未按强制节能清单参 与投标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报的,均属于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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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 环境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 |
| 27 | 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须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 |
| 28 | ★投标人委托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委派的授权 代理人依法缴纳的(2025 年 09 月-2026 年 02 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扫描件。 |
| 29 |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有“★”号条款的,是关键的实质性条款,未响应该实质性 条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30 |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有“#或▲”号条款的,是重要技术条款。 |
| 31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具体划分标准详见本章附 表。 |
| 32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参加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 包中标人。 “兼投不兼中”确定中标人的规则如下:评审顺序为:1 包果蔬类、2 包乳制 品类,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包中排名第一,则按标包的评审顺序,先评审的标包 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再作为其他标包的中标人,未确定中标 人的标包,按照排名顺序在未中标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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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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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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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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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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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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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说明
1.招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2.代理机构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3.合格投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 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七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诚信廉政承诺书
第二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分办法
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第六部分合同授予
第七部分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前附表第6项所述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 代理机构。在前附表第7项所述时间之前,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 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表明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须在收到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书面签章回复,逾 期不回复的视为认同。
6.2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答疑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报价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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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统 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 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内进 行发布,请投标人及时通过系统查看“澄清答疑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分为“说明性澄 清”、“修改采购文件澄清”两种答疑情况,若为“说明性澄清”,投标人需根据补充 性说明和解答内容制作投标文件,无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若为“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投标人需要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并依据最新的澄清文件去制作投标文件。因登记有误、线 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 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 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7.3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投标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在这种情况下,招标 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4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澄清、修改或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签章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认同。
7.5因登记有误或其它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到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投标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三)投标文件编写
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
8.2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构成。
9.1 资格证明文件
(1)诚信廉政承诺书;
(2)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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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注: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见附件);注:若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 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2025 年 09 月-2026 年 02 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
证明;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 附件);
(9)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
明(仅限预包装食品)及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11)所投品类为食用农产品的允许合理缺项。
注:(A)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可以提供从成立至今所需要的资料。
(B)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a)是企 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b)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原件扫描件;(c)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 证原件扫描件;(d)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e)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C)公开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报价的,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
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D)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1)-(11)不合格的 不进入评审阶段。
9.1.1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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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附件-如果有);
(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见附件-如果
有);
(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如果有)”;
(4)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9.1.2 其它证明文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9.2 报价文件
(1)投标函(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9.3 商务文件
(1)山东大学采购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见附件);
(2)业绩一览表(见附件),须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3) 2025年的果蔬类货源渠道证明扫描件(1包果蔬类);
(4)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扫描件(2包乳制品类);(5)在配送地区能够通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食品专用运输车辆证明;(6)配送人员有效期内健康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投标人概况表;(格式自拟)
(8)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4 技术文件
(1)山东大学采购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见附件);(2)食材退换售后方案;
(3)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
(4)按照招标人规定的送货时间和校区驻地提出服务保障及配送方案;
(5)应急采购方案;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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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附件中无格式文档的,投标人可自定文档格式以制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的内容。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中“投标文件构成”规定的顺 序统一编制目录,由于编制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报价
★10.1 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折扣,举例:综合折扣为 90%,即为打九折;综合折 扣为 10%,即为打一折。报价内容包含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人工成 本等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按照“济南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
( http://111.34.87.77:8060/website/#/index)”网站公布的“济南市农贸市场价格”为 基础,填报综合折扣。(该网站未包含产品的价格,以济南市城区内主要农副产品大型 批发市场的价格为基础)
10.2 投标人限报一种方案且一次性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方案和报价;投 标人对报价作出优惠的,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均应为优惠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应在报价明细表和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该说明或优惠 不予认可。
10.3 报价(即合同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
10.4 投标人应保证所报出的最终价格,在排除各种差异因素后,不超出自己的正 常国内市场价格,并且保证价格不应高于对其他情况相似购买者的出价。
10.5 电子投标文件应对服务内容及质量、售后服务做出明确的承诺,以及达不到 承诺的相关条款要求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10.6 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采购预 算(或最高限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文件编写
11.1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 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 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应 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1.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1
11.3 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采购过程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
11.4 投标人须如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技术指标。投标 人不得复制粘贴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及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中的参数及要求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响应情况,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11.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 说明,并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无法在线提供的 有效资料作为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相应技术参数为实质性不响应,按负偏离 进行处理(★条款除外)。
11.6 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描述与产品制造商的产品宣传彩页或制造商官 方网站公布的资料不一致的或因制造商官方网站更新产品资料滞后造成不一致的,应当 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备注栏中做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11.7 重要技术条款(#或▲条款)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 册或检测报告等无法在线提供的有效资料作为佐证(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 证),否则该条款视按负偏离进行处理。
注: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中“备注”一栏标注该佐证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
11.8 关键技术条款(★条款)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 或检测报告等无法在线提供的有效资料作为佐证(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证),否则该条款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注: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中“备注”一栏标注该佐证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
11.9 投标人提供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如有关货物/服务的技术部分)可以 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或中英文对照,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 翻译本为准。若投标人的中文翻译本与外文版明显不符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 于投标人的认定。
翻译本与外文版明显不符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12.投标文件签署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带“盖章”字样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与公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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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效力的单位印鉴(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文 件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 须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必须按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及盖章 的投标文件无效。
13.投标文件加密和标记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 字证书)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 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 依法向其提出索赔,投标人应当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 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5.投标有效期
15.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 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如有);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 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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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如因招标文 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
17.投标文件签收
17.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前附表。
1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山东大学电子投标指南》的规
定进行签署、盖章、加密,并重新上传,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投标文
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1 8.3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
(五)公开报价与评审
本次公开招标的公开报价、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19. 公开报价
19.1 本项目公开报价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公开报价会议由代 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在系统开标时间前一小时内在线签到、
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操作,否则不能参与后续项目的评审。
19.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 予开标。
19.3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对事
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9.4 开标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0.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评审专家 5 人及 以上单数组成(1000 万以上的项目应为 7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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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1.评审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 外的任何因素。
21.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 评审。
21.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和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 保密性原则: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 行。
21.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 标的优劣进行评审。
22.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包括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总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 服务等。
23.初步评审
23.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在开标后依法对投标人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 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 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评审活动开始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 构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23.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3.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 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签署、盖章; 25
2)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招标人接受;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
5)投标文件中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填写山东大学 采购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6)投标人要求的付款方式及投标文件有效期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填 写山东大学采购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7)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8)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带★号实质性条款;
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
10)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4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发起承诺澄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承诺澄清并签字盖章上传。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5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 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 于成本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8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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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 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 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 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 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 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 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 进行判断。
★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9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 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3.10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只有通过 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继续评审。
24.综合评审
24.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依次按技术得分 高、报价得分高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在前的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预中标人。
25.投标不一致时的修正和处理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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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问。投标人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
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拒不进行澄
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
26.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招标人也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承诺给 予招标人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7.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27.1 如出现有效投标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 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27.2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 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
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
采购活动。
27.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7.3.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27.3.1.1 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7.3.1.2 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27.3.1.3 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27.3.1.4 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27.3.1.5 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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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
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7.3.2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可延期开标。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项目将予以废标: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报价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人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9.串标
投标人出现串标或影响招标的违法行为时,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给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29.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5)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 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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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授予合同
30.中标通知书
30.1 中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在公告 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经查询,如中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或重新组织
政府采购。
31.签订合同
31.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 同的组成部分。
31.3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相关费用
32.本项目公开招标相关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质疑与投诉
33. 质疑提出与答复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投标人有权对自身的权益进行维护,根据如下:
33.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书面形式指纸质形式)。质疑函接受的联系方式、地址、联系
人与招标公告中招标人及采购代理联系方式、地址相同。
33.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
30
出。
33.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4 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 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33.5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 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
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
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94 号令第十条的规定,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
31
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异议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9 异议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33.10 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九)保密和披露
34.保密和披露
34.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 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4.2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 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 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 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的书 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 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一)其他
需对“投标人须知”正文进行补充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第四部分评分办法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所 有通过资格审查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下称为有效投标人)进行逐 项评分。
1 包果蔬类
| 序 号 | 评标 项目 | 分值 (分) | 评标标准 |
| 1 | 投标 报价 | 3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 2 | 技术 响应 资源 配置 信誉 业绩 | 8 | 提供 2025 年的果蔬类货源渠道证明扫描件,每提供 1 份,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8 分(提供采购协议或发票或收据扫 描件)。 |
| 3 | 6 | 投标人提供在配送地区能够通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食 品专用运输车辆证明(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正本及最后年检日期页),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 及租赁协议的扫描件):每提供一台得 3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注:无此项内容或行驶证不清晰以及无法证明可正 常上路行驶的不得分。 |
| 4 | 6 | 投标人须提供配送人员有效期内健康证明材料扫描件,每 提供 1 位人员的证明,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提供有 效期内健康证扫描件) |
| 5 | 6 | 投标人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或供货协议签订时 间为准)具有果蔬类类似业绩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注: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或供货协议 为准,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公告网站截图与网址,未 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提供证明的扫描件。 |
| 6 | 食品 安全 配送 保障 | 11 | 食材退换售后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退换售 后方案进行评审,从响应时效、责任承诺、退换方案等方 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全面、符合招标人需求、有针 对性,得满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扣 1 分,此条缺项 不得分。 |
| 7 | 11 | 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由评委根 据投标人提供的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 方案进行评审,从响应时效、责任承诺、安抚补偿措施、善后处理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全面、符合 招标人需求、有针对性,得满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 扣 1 分,此条缺项不得分。 |
| 8 | 11 | 按照招标人规定的送货时间和校区驻地提出服务保障及 配送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障及配送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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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进行评审,从配送方案(含配送时间节点、配送路线规划、配送保障措施、调运、分拣、二次搬运、响应招标人验收 时间节点)、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全 面、符合招标人需求、有针对性,得满分,每出现一处缺 陷或不足扣 1 分,此条缺项不得分。 |
| 9 | 11 | 应急采购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采购方案进 行评审,临时采购食品原料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应 急响应时间节点、从应急人员和车辆安排、责任承诺明确 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全面、符合招标人需求、有针对性,得满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扣 1 分,此条 缺项不得分。 |
2 包乳制品类
| 序 号 | 评标 项目 | 分值 (分) | 评标标准 |
| 1 | 投标 报价 | 3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 2 | 技术 响应 资源 配置 信誉 业绩 | 12 | 提供以下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扫描件,每提供 1 份,得 6 分,此项最多得满分 12 分: 1.牛奶、2.酸奶 |
| 3 | 6 | 投标人提供在配送地区能够通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 食品专用运输车辆证明(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 件(行驶证正本及最后年检日期页),租赁车辆提供行驶 证及租赁协议的扫描件):每提供一台得 3 分,此项最多 得 6 分。注:无此项内容或行驶证不清晰以及无法证明可 正常上路行驶的不得分。 |
| 4 | 6 | 投标人须提供配送人员有效期内健康证明材料扫描件,每 提供 1 位人员的证明,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提供有 效期内健康证扫描件) |
| 5 | 6 | 投标人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或供货协议签订时 间为准)具有乳制品类类似业绩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注: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或供货协 议为准,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公告网站截图与网址,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提供证明的扫描件。 |
| 6 | 食品 安全 配送 保障 | 10 | 食材退换售后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退换售 后方案进行评审,从响应时效、责任承诺、退换方案等方 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全面、符合招标人需求、有针 对性,得满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扣 1 分,此条缺项 不得分。 |
| 7 | 10 | 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由评委根 据投标人提供的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 置方案进行评审,从响应时效、责任承诺、安抚补偿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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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善后处理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全面、符合 招标人需求、有针对性,得满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 扣 1 分,此条缺项不得分。 |
| 8 | 10 | 按照招标人规定的送货时间和校区驻地提出服务保障及 配送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障及配送方案 进行评审,从配送方案(含配送时间节点、配送路线规划、配送保障措施、调运、分拣、二次搬运、响应招标人验收 时间节点)、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全 面、符合招标人需求、有针对性,得满分,每出现一处缺 陷或不足扣 1 分,此条缺项不得分。 |
| 9 | 10 | 应急采购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采购方案进 行评审,临时采购食品原料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应 急响应时间节点、从应急人员和车辆安排、责任承诺明确 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全面、符合招标人需求、有针对性,得满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扣 1 分,此条 缺项不得分。 |
注:1、评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总分相同,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总分相同、报价得分相同,技术、规格指标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1、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则在评审过程中评标价格可给予联合体 4% 的价格扣除。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评审价格的计算: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扣除幅度)
(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_10_%×(监狱企业产品合计报价/总报价)>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
35
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_10_%×(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报价 /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评审时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政府采购政策。
(四)节能、环保产品
1)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 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的环保、节能产品,应在投标文 件中附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报价表中注明。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 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 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详见附件八,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优惠 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含此类产品的单价、数量及全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 格占总报价的权重),并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根据财库〔2019〕9 号文 的规定),未提供财库〔2019〕9 号文要求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 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附件八: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的,不给予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 件、组件或零件的,若未在品目清单中明确需执行优惠政策的,则该报价产品不 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3) 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保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 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 5%的评审价格扣除;
价格扣除公式:
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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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非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保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 5%的评审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扣除按认
证产品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进行计算:
价格扣除公式:
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节能、环保等属于优先采购的认证产品价
格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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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 2026 年度食品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共分为 2 个包,1 包果蔬类,预算 100 万元;2 包乳制品类,预 算 60 万元。投标人不得对包中所投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采购范围:
| 标 包 | 标包名 称 | 标包内容 | 年采购预 算 (万元) | 价格 结算 |
| 1 | 果蔬类 | 蔬菜、水 果、干果 等 | 100 | 按照“济南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 ( http://111.34.87.77:8060/website /#/index)”网站公布的“济南市农贸市 场价格”为基础,填报综合折扣。(该网 站未包含产品的价格,以济南市城区内主 要农副产品大型批发市场的价格为基础) |
| 2 | 乳制品 类 | 牛奶、酸 奶等 | 60 |
| 合计 | 160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参加投标,但只能成为 一个包中标人。
二、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响应要求
山东大学采购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 招标人要求(用户填写) |
| 序 号 | 名 称 | 技术规格指标 | 数 量 |
| 1 | 货 物 质 量 要 求 | | 1、总体 本项目所 没有提及 准,这些 理解并认 证合同货 权货物,2、供货 2.1 1 包 | 要求 指的货物及 适用标准, 标准必须是有 真遵循合同 物均为正规 符合国家有 具体要求 果蔬类 | 服务应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 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供方应充分 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合同要求,保 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 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 | 1 批 |
| 货物名 称 | 产品标准 或技术参 数 | 验收标准 | |
| 蔬菜 | | 蔬菜应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色泽鲜亮、水分充足、叶面饱满。原菜须 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净菜 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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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要求(用户填写) |
| 序 号 | 名 称 | 技术规格指标 | 数 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山东大学采购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 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要求 |
| 1 | 供货时间 | (1)自合同签订后 1 年。合同期内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共 同目标,双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须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合同;供货方配送食材价格超出预算金额,招标人有权单方 面解除合同。 (2)在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需求情况向供货方分批 订货,订货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2 | 供货地点 | 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下属四个幼儿园。 (1)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老校宿舍山大第一幼儿园;(2)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西村山大第二幼儿园; (3)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山大第三幼儿园; (4)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老校二宿舍山大小小幼儿园。 |
| 3 | 付款方式 | 每月报送次月供货单价,招标人认可后作为双方次月结算价 格基础,每个月按实际供货量和单价且结合价格综合折扣据 实结算。 |
| 4 | 供货方式 | 1 包果蔬类每日 6:50 前配送,送货上门。2 包乳制品类根据 要求送货。 |
| 5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1 包果蔬类每周提供≥3 个品种 无农药残留超标质检报告;2 包乳制品类提供当批次检测报 告等,符合国家乳制品类的相关要求。 |
| 6 | 原材料配 送、验收 及供应责 任 | 1、原材料配送 1.1 食品类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前以邮件形式告知食 品类供应商需求计划,供应商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 食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做出 必要调整。 1.2 1 包果蔬类供应商须承诺,在幼儿食材需要半斤以下的 特殊情况下,也能无条件的及时送达。(须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承诺函) 2、原材料验收 2.1 原材料验收由采购单位各园使用方、供应方,双方现场 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 字,各自留存。 2.2 1 包果蔬类 2.2.1 蔬菜应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色泽鲜亮,水分充足叶面饱满。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 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净菜须保证菜 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标准包 装,每周提供≥3 个品种无农药残留超标质检报告,必要时 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2.2.2 水果须新鲜,无农药残留超标,无异味,无挤压、虫 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匀称等,表面无疤痕,果体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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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饱满,每周提供≥3 个品种无农药残留超标质检报告,必要 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2.2.3 干果保证品牌、品种、规格完全符合用餐要求,包装 规格与标注相符,是符合国家食品行业规定的正规产品,生 产日期到收货日间隔时间不得超出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 一,商品包装须有合格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许可 标识。 2.2.4 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 毒害,货物净重量须与外包装标明的重量一致,符合国家食 品行业的标准产品,且生产日期到收货日间隔时间不得超出 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 2.3 2 包乳制品类 包装、品牌、品种、规格完全符合用餐要求,内外包装规格 与标注相符,是符合国家食品行业规定的正规产品,不含任 何腐烂、食品添加剂等,生产日期到收货日间隔时间不得超 出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商品包装须有合格证及食品生 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许可标识。同时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 安全法》及国家、省市区法律法规、幼教中心的相关规定。 3、原材料供应责任 3.1 原材料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 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36 小时,确认 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方可丢弃。 3.2 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 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人 有权扣除供应商本月总货款的 10%。 3.3 原材料不得出现过期、低劣、腐烂变质产品,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将不合格的货品退给供方,并要求供方在指定时 间内,按招标人要求重新更换货品,如出现过期、低劣、腐 烂变质产品发生两次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供方必 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省市区相关法规、幼教 中心的相关规定。 3.4 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 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招标人进行赔付外,招标人有权 单方终止合同。 3.5 在实际供货期间,若发现以下情况:如发现缺斤少两、以 次充好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如配送食材价格超出预算金额,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6 若发生原材料不足情况能及时给予补货,保证不耽误幼 儿饮食所需。若幼儿园所规定的假期以及因突发事件造成幼 儿园停课时,能保证未使用、包装完整的原材料退回供货方。3.7 未经招标人同意,供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或减少一定货 物的种类数量,上述情况发生两次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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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 供货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食品安全和采购运输环节的管理,还 应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如食品卫生检验 检疫等以及招标人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并对检查结果负全部 责任。 3.9 未尽事宜及时沟通、协商。 |
| 7 | 其它要求 | 供货方不得供应以下食材,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材,除全部 退货外,视情况进行处罚,供货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 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 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 定标准的;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 食品当作食品的; (6)超过保质期限的; (7)逾期送货的。 注:出现以上情况一次,在当月结结算时扣除当月总结算金 额的 10%;如一个月内出现以上情况两次的,在当月结结算 时扣除当月总结算金额的 30%;如一个月内出现以上情况两 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并追究供货方 相应法律责任。 |
42
第六部分合同授予
一、签定合同
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 人签订中标合同。
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或声明。
3.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 人可与招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
分之十。
4.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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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编号:
采购合同
(参考版本,以实际签订合同版本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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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采购所需食品类,经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 行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品:食品类
二、货品名称、规格、价格、结算方式
本合同采购的货品名称、规格、价格等见附表(略)。
月结:根据当月实际供货总量销售单、入库单结合成交价(综合折扣)结算。
甲方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付款:以甲方实际购买的货品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参考 价格综合折扣),乙方必须提供详细货品销售清单并与甲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乙方按照 双方确认的当月送货量及价格出具正规发票后,甲方进行支票或电汇结算。
三、供货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幼儿园所规定的假期以及因突发事件造 成幼儿园停课除外,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乙方配送食材价格超出预算金额或提供的产品 超出幼儿伙食费所承受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每次以甲方通知要求为准,及时送货。
2.交货地点:
3.验收方式:食品送到后,甲方负责验收其数量、质量。
五、双方的义务与权力
(一)甲方责任
(二)供货方责任
六、应急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保证供给甲方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供货方的义务和责任,供货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 务和责任,如发生突发事件,甲乙双方应迅速到场,积极配合处理事件,提供对事件调 查相关资料,并做好善后工作,待事件调查清楚后,按责任分担相应费用,但因供货方 能尽到而未尽到的责任,或出现推诿扯皮等不积极不配合的现象时,供货方还应承担违 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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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约方式
1.因供货方提供食品类未达到国家相关检测标准或过期食品类,未按要求提供相关 产品的索证、质检报告等,或价格过高、提供货物质量低劣等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因供货方提供不合格或过期产品经查实造成人员中毒的,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供货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遭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一方违约,另一方向其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不 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供货方一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供货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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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附件
附件一:投标函
投标函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 2026 年度食品 采购的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及点,并负法律责任:
1、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 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
2、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有),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 项规定。
5、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120 日历天。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47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公章):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年月日
48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大学: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职务或 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山东大学幼教 服务中心 2026 年度食品采购(项目编号及包号:)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反面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反面 |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注:授权代理人(2025 年 09 月-2026 年 02 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材料须附于本页之后。
49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标包名称 | 标包内容 | 数量 | 综合折扣(%) | 币种 | 备注 |
| | 1 批 | | 人民币 | |
注: 1、本表必须按给定格式填写完整,不允许空白,如无相应内容,填“无”。
2、结算价格=按照“济南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
( http://111.34.87.77:8060/website/#/index)”网站公布的“济南市农贸市场价格”为基础(该网站未包含产品的价格,以济南市城区内主要农副产品大型批发市场的价格 为基础)*综合折扣。
3、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举例:综合折扣为 90%,即为打九折,仅填写数字 90;综合折扣为 10%,即为打一折,仅填写数字 10。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0
附件四:山东大学采购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山东大学采购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 招标人要求(用户填写) | 投标人响应(投标人填写)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指标 | 数量 | 数 量 | 技术规格指标 | 技术指 标偏离 情况 | 备注 |
| 1 | | | | | | | |
注:1、此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如缺此表按无效投标处理。2、此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1
附件五:山东大学采购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山东大学采购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 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1 | 供货时间 | | |
| 2 | 供货要求 | | |
| 3 | 付款方式 | | |
| 4 | 供货方式 | | |
| 5 | 质量要求 | | |
| 6 | 原材料配 送、验收及 供应责任 | | |
| 7 | 其它要求 | | |
注:1、此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如缺此表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2
附件六:业绩一览表
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型 号 | 数 量 | 出售 时间 | 购买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后须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3
附件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格式 1: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交 2024 年或 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03 月)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说明:
1、2024 年或 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2、银行在开标日前(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03 月)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扫 描件。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4
格式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山东大学: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格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5
格式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2025 年 09 月-2026 年 02 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认为其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保单 位的书面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2025 年 09 月-2026 年 02 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依法 缴纳税收证明,例如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2025 年 09 月-2026 年 02 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例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等;
(3)投标人认为其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保单位的书面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56
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业技术能力 |
| 序号 | 技术人员姓名 | 职称/岗位证书/学历 证书 | 身份证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7
格式 5:投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声明
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 面声明
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如无,请填写“无”: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与上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8
附件八: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
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无需提供。
59
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项目 采购活动,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不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无需提供。
注: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60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61
格式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 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 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 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 1)的 4在中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
3。(产品名称 1)的(关键组件)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 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 2)的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 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 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 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62
格式 4: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单位:元/人民币
| 序号 | 名称 | 品 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 地 | 制造厂 家 | 单价 | 合价 |
| 节能产品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环保产品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小微企业产品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监狱企业产品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6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 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此表中的节能、环保等认证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在品目清单中由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 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64
格式 5: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 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 称 | 品 牌 | 规格 型号 | 中国环境 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 日期 | 价格 |
| 单价 (元) | 数量 | 小计 (元) |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合计 | | | | | | | | |
说明:
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品目,应 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 所投产品不是环境标志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65
格式 6: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 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 牌 | 产品 型号 | 节能标志 认证证书 号 | 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 有效 截止日期 | 价格 |
| 单价 (元) | 数量 | 小计 (元) |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合计 | | | | | | | | |
注:
1. 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品目,应 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 如所投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66
格式 7: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 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品目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且提 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附表1、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
附表2、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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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
——摘自《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文件)
| 品 目 序 号 | 名 称 | 依据的标 准 |
| 1 | A020101 计 算机设备 |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 算机 |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2 | A020106 输 入输出设 备 | A02010601打 印设备 |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02010604显 示设备 | ★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 (GB21520) |
| |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 冷水机组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 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80) |
| 水源热泵机组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30721) |
68
| A020523 6 制 冷空调设 备 | ★A02052305 空调机组 | 多联式空调(热 泵)机组 ( 制 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单元式空气调 节机(制冷 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 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19576) |
| 9 | ★A020609 镇流器 | 管型荧光灯 镇流器 |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17896) |
| 品 目 序 号 | 名 称 | 依据的标 准 |
| 1 0 | A020618 生 活 用电 器 | ★A02061802 03 空调机 | 房间空气调节 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21455-2019)实施。 |
| 多联式空调(热 泵)机组(制 冷量≤ 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单元式空气调 节机(制冷量≤ 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 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 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 |
69
| | A02061808热 水器 | ★电热水器 |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21519) |
| 11 | A020619 照 明设备 | ★普通照明 用双端荧光 灯 |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19043) |
| 12 | ★A020910 电视设备 | A02091001普 通电视设备 (电视机) |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 |
| 13 | ★A020911 视频设备 | A02091107视 频监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 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 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 1 5 | ★A060805 便器 | 坐便器 | |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25502) |
| 蹲便器 | |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 等级》(GB30717) |
| 小便器 | |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 等级》(GB28377) |
| 1 6 | ★A060806 水嘴 | | |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 效率等级》(GB25501) |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 2019年6月1日。
3. 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70
附表2: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摘自《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019年04月03日发布)
2-1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 序 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认证机构名录 |
| 产品代 码 | 产品名 称 | 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 1 | A020101 | 计算 机设 备 | A02010104 | 台式计算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 中心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 司 |
| A02010105 | 便携式计算 机 |
| A02010107 | 平板式微型 计算机 |
| 2 | A020106 | 输入 输出 设备 | A02010601 | 打印设备 |
| A02010604 | 显示设备 |
| A02010609 | 图形图像输 入 设备 |
| 3 | A020202 | 投影仪 | | |
| 4 | A020204 | 多功 能一 体机 | | |
| 5 | A020519 | 泵 | A02051901 | 离心泵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 | | A02052301 | 制冷压缩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
| A02052305 | 空调机组 |
| 专用制冷、 |
71
| 6 | A020523 | 制冷 空调 设备 | A02052309 | 空调设备 |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 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 限公司 |
| A02052399 | 其他制冷 空调设备 |
| 7 | A020601 | 电机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
| 8 | A020602 | 变压器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 9 | A020609 | 镇流器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
| 10 | A020618 | 生活用 电器 | A0206180101 | 电冰箱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 A0206180203 | 空调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 司 |
| A0206180301 | 洗衣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 A02061808 | 热水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 司 |
72
| | | | | (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 |
| 11 | A020619 | 照明设 备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
| 12 | A020910 A020911 | 电视设 备 | A02091001 | 普通电视设 备(电视机)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 司 |
| 13 | 视频设 备 | A02091107 | 视频监控设 备 |
| 14 | A031210 A060805 A060806 | 饮食炊 事机械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 证中心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 院 有限公司 |
| 15 | 便器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 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 16 | 水嘴 | | |
| 17 | A060807 A060810 | 便器冲 洗阀 | | |
| 18 | 淋浴器 | | |
2-2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 序号 | 目录 | 认证机构名录 |
| 1 | 环境标志 产品 |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 |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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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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