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电信数智聊城分公司2026年智慧校园集成服务项目(分包一)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聊城市 发布日期:2026-03-07

【招标公告】中电信数智聊城分公司2026年智慧校园集成服务项目(分包一)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聊城市 采购单位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电信数智聊城分公司2026年智慧校园集成服务项目(分包一)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电信数智聊城分公司2026年智慧校园集成服务项目(分包一)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信数智聊城分公司2026年智慧校园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BX0030-2026-0322),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聊城分公司2026年智慧校园集成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建设智慧校园一卡通,开发建设统一缴费系统、智慧教学系统等,并负责安装调试对接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每个标包采购1名成交人,共计采购3名成交人,标包划分如下:(允许供应商参与所有标包,每个供应商最多成交标包数量为1个)
标包
内容介绍
备注

购买校园一卡通相关设备及高校综合结算平台系统服务
 

建设统一缴费系统、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及数据报表、票据管理系统
 

建设智慧课程平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1.2.3项目实施地点:聊城市。
1.2.4★交付期(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
1.2.5★质保期(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1.2.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一设备最高响应限价为350442元(不含税),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79245元(不含税);标包二最高响应限价为320754元(不含税);标包三最高响应限价为372641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一: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身份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不得同时响应的情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1.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标包三:
1. 
2.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身份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不得同时响应的情形: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1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4发票领取方式:登录网址https://www.ccs-ibidding.com/ebidding/login(首次登录的供应商需进行信息填写),在“投标管理”-“订单查询”处下载发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地    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路北、黄山路西(市中心医院对过)
邮    编:252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万科金域中心A座1605室
邮    编:250101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jinfuheng.sh@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60281115800000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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