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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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济宁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变更公告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变更公告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 | 项目编号 | E3708810670000308001 |
标段名称 |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第一标段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第二标段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第三标段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第四标段 曲阜市儒源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苑春熙二标段配套工程第五标段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509-370881-04-01-918821 |
澄清或修改事项 |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 1、计价原则:固定综合单价 (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6)、《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6)及相关配套文件及配套计费调差文件、济宁市与其有关的规定文件、主要材料和地方材料价差调整等文件计算确定。 (2)定额人工单价执行鲁建标字[2020]245号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 中的省定额人工单价。本工程地市人工结算单价76元/工日。 (3)合同约定施工期间,机械费单价依据项目所在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 (4)规费的计算:按照签约时山东省、济宁市造价管理部门最新相关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直接计入工程造价。选用一般计税法。 (5)措施费的计算:总价措施费用按上述定额规定计算;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单价措施费包干,不再调整。 2、双方对本合同结算价款的约定:最终以发包人及审计部门或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结算价款作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价款依据。 应增扣款项内容包括: (1)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付款、材料、机械、水电、违约金、审计费用等; (2)双方在商务活动中争取到的额外收益另行协商。 (3)审计单位及费用计取方式: 审计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由政府委派或发包人指定。 调整为:“1、计价原则;执行承包方中标清单综合单价。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 (2)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价; (3)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的确定; ①计价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适用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园林绿化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建设程施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 则》(2016)、《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6)及相关配套文件及配套计费调差文件、济宁市与其有关的规定文件、主要材料和地方材料价差调整等文件计算确定。 ②定额人工单价执行鲁建标字[2020]24号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中的省定额人工单价。本工程地市人工(含机械人工)结算单价76元/工日。 ③辅助材料价格:依据施同期《济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济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包含信息价的,按照《山东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执行:《山东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也没有发布的信息价时,采取双方共同认价方式。 ④合同约定施工期间,机械费单价依据项目所在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 ⑤材料价承包人依据曲阜地区市场价提出,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确定,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定价过程。人工单价执行中标价格,取费及让利规则执行中标清单,最终以审计决算为准。 (4)规费的计算:按照签约时山东省、济宁市造价管理部门最新相关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直接计入工程造价。选用一般计税法。 (5)措施费的计算:总价措施费用按上述定额规定计算;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单价措施费包干,不再调整。 2、双方对本合同结算价款的约定:最终以发包人及审计部门或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结算价款作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价款依据。 应增扣款项内容包括: (1)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付款、材料、代扣试验费、机械、水电、违约金、审计费用等:(2)双方在商务活动中争取到的额外收益另行协商。 (3)审计单位及费用计取方式: 审计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由政府委派或发包人指定。 费用计取方式:1、基本审计费:按施工单位报审结算额的计算,此部分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2、效益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执行山东省最新标准。” 其余内容不变。 | ||
招标人名称 | 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 |
招标人联系地址 | 济宁开发区英萃路32号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翠都国际C座11层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QuFu)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发布时间 | 2026年4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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