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岛市开发区刘公岛路22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邀请竞价采购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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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青岛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开发区刘公岛路22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价函
青岛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为确定2025年度申报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拟对青岛市开发区刘公岛路22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进行询价,选定拟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青岛市开发区刘公岛路22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
二、项目内容:青岛市开发区刘公岛路22-51号至59号、40号至41号商业网点,建筑面积约1150.22平米。2023年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6240136元.
三、收费标准、折扣费率上限及价格:
《关于规范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1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26%。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00万元,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单位须为青岛旅游集团2025-2028年度中介机构备选库调整项目入围单位。
2.拟派入本项目的土地/房地产评估人员配备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拟派入本项目人员履历;报价单位业务联系表(格式详见附件2)。(以上为报价必备文件,必须在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材料,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采取合理低价成交的方式,即在全部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每家报价折扣率来评定,以提出折扣率后最低不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存在两家以上最低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报价单位须知:本项目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竞价程序,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单位应先完成平台注册,通过平台免费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在2026年4月9日18:00时前回复项目邀请函,在2026年4月10日18:00时登录平台进入项目“网上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资料。平台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6%(无成交额项目服务费为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为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采 购 单 位:青岛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21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青岛旅游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2-58617118;
监督举报邮箱:lvyoujituanjiwei@126.com。
(我们将尽快落实您发现的问题,对您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严格保密。)
若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本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指其营业执照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供应商须将附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并签署相关附件。
青岛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为确定2025年度申报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拟对青岛市开发区刘公岛路22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进行询价,选定拟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青岛市开发区刘公岛路22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
二、项目内容:青岛市开发区刘公岛路22-51号至59号、40号至41号商业网点,建筑面积约1150.22平米。2023年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6240136元.
三、收费标准、折扣费率上限及价格:
《关于规范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1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26%。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00万元,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单位须为青岛旅游集团2025-2028年度中介机构备选库调整项目入围单位。
2.拟派入本项目的土地/房地产评估人员配备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拟派入本项目人员履历;报价单位业务联系表(格式详见附件2)。(以上为报价必备文件,必须在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材料,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采取合理低价成交的方式,即在全部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每家报价折扣率来评定,以提出折扣率后最低不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存在两家以上最低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报价单位须知:本项目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竞价程序,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单位应先完成平台注册,通过平台免费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在2026年4月9日18:00时前回复项目邀请函,在2026年4月10日18:00时登录平台进入项目“网上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资料。平台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6%(无成交额项目服务费为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为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采 购 单 位:青岛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21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青岛旅游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2-58617118;
监督举报邮箱:lvyoujituanjiwei@126.com。
(我们将尽快落实您发现的问题,对您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严格保密。)
若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本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指其营业执照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供应商须将附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并签署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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