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政府购买服务潍坊市财政局2026年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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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潍坊市 | 采购单位 | 潍坊市财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潍坊市财政局2026年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辅助服务购买服务计划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潍坊市财政局机关(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潍坊市财政局2026年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70000003900120260003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70000003900120260003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2.0000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对抽取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检查辅助服务,涵盖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及处理处罚协助等全流程工作,全年检查项目数量约50个。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资质要求:
(1)符合《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代理机构应当回避。
2.应提交材料:获取评审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备注:意向承接主体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意向承接主体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领取评审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的结果为准。意向承接主体资料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评审,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6-04-10至2026-04-14(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2楼西区34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一、项目名称:潍坊市财政局2026年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70000003900120260003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70000003900120260003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2.0000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对抽取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检查辅助服务,涵盖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及处理处罚协助等全流程工作,全年检查项目数量约50个。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资质要求:
(1)符合《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代理机构应当回避。
2.应提交材料:获取评审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备注:意向承接主体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意向承接主体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领取评审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的结果为准。意向承接主体资料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评审,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6-04-10至2026-04-14(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2楼西区34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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