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泗水县星村镇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4#厂房工程(EPC)

所属地区:山东济宁市 发布日期: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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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济宁市 采购单位 泗水县星村镇星村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泗水县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泗水县星村镇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4#厂房工程(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牵头人)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邹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泗水县星村镇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 4#厂房工程(EPC)

泗水县星村镇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 4#厂房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泗水县星村镇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 4#厂房工程(EPC)

项目编号

E3708310668000746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410-370831-04-01-768708

招标人名称

泗水县星村镇星村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调整修改并达到施工图深度、审图通过、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及涵盖上述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等工作(如在建设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形,双方就设计相关工作及费用另行约定)。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竣工试验、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并对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还应满足发包人管理需要的相关零星工程,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包含大门外及围挡边线至道路边线的门前三包责任)、交通、噪音、民扰(扰民)调停处理、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及处理等相关工作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备案,整体移交,保修等。

建设地点

泗水县星村镇星村三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泗水县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标日期

2026年4月9日

评标情况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原因

依据

1

/

/

/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牵头人)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邹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牵头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邹城市人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牵头人)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永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丁泰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2.10

2.06

2.18

设计费报价(元)

39700.00

40860.00

38600.00

施工工期(日历天)

150

150

150

设计周期(日历天)

10

10

1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邹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证书编号

1

吕高彭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

鲁1372016201718973

2

李晓明

设计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193701992

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邹城市人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证书编号

1

裴彩霞

项目负责人

二级注册建造师

鲁23720132023101685

2

孟祥瑞

设计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43703645

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永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丁泰设计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证书编号

1

武川

项目负责人

二级注册建造师

鲁2372019202225064

2

丁鲁

设计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103701152

四、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6年4月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评标于2026年4月9日09:30至2026年4月9日12:3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公示说明

/

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4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答复期限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巩,联系电话:13371201633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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