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薛家岛码头泊位出租价格评估邀请竞价采购邀请函
【招标公告】薛家岛码头泊位出租价格评估邀请竞价采购邀请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青岛全域旅游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薛家岛码头泊位对外租赁价格评估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岛全域旅游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管辖的薛家岛码头泊位对外出租,租赁价格进行评估询价,选定拟评估单位。
一、项目名称:薛家岛码头泊位对外租赁价格评估
二、项目内容:拟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机构对公司管辖的薛家岛码头泊位对外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后续薛家岛码头泊位租赁定价与合同谈判的依据。
三、收费标准、折扣费率上限及价格:
《关于规范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1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26%。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元,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单位须为青岛旅游集团2025-2028年度中介机构备选库调整项目入围单位。
2.拟派入本项目的资产评估人员配备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2.拟派入本项目人员履历;
3.报价单位业务联系表(格式详见附件2)。
(以上为报价必备文件,必须在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材料,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采取合理低价成交的方式,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每家报价来评定,以提出折扣率后最低不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存在两家以上最低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报价单位须知:本项目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竞价程序,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单位应先完成平台注册,通过平台免费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在2026年4月23日10时前回复项目邀请函,在2026年4月24日10时登录平台进入项目“网上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资料。平台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6%(无成交额项目服务费为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为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采 购 单 位:青岛全域旅游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2 号甲 31 层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青岛旅游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2-58617118;
监督举报邮箱:lvyoujituanjiwei@126.com。
(我们将尽快落实您发现的问题,对您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严格保密。)
若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本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指其营业执照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供应商须将附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并签署相关附件。
八、合同主要条款:
1.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评估报告。
2.服务内容:对公司管辖的薛家岛码头泊位对外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2.1商业资产评估范围:薛家岛码头泊位
3¡¢服务款项:
3.1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 元,税率 %,其中不含税价 元。以上费用已含完成评估服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除此之外,委托人不再向受托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2支付方式:在受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委托人确认后,委托人于30个工作日向受托人支付全额评估费。受托人应在委托人付款前向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若受托人逾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委托人违约。
4.其他:
受托人保证,委托人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受托人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负责全额赔偿。
以上条款仅作为参照,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项目名称:薛家岛码头泊位对外租赁价格评估
二、项目内容:拟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机构对公司管辖的薛家岛码头泊位对外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后续薛家岛码头泊位租赁定价与合同谈判的依据。
三、收费标准、折扣费率上限及价格:
《关于规范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1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26%。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元,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单位须为青岛旅游集团2025-2028年度中介机构备选库调整项目入围单位。
2.拟派入本项目的资产评估人员配备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2.拟派入本项目人员履历;
3.报价单位业务联系表(格式详见附件2)。
(以上为报价必备文件,必须在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材料,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采取合理低价成交的方式,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每家报价来评定,以提出折扣率后最低不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存在两家以上最低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报价单位须知:本项目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竞价程序,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单位应先完成平台注册,通过平台免费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在2026年4月23日10时前回复项目邀请函,在2026年4月24日10时登录平台进入项目“网上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资料。平台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6%(无成交额项目服务费为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为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采 购 单 位:青岛全域旅游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2 号甲 31 层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青岛旅游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2-58617118;
监督举报邮箱:lvyoujituanjiwei@126.com。
(我们将尽快落实您发现的问题,对您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严格保密。)
若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本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指其营业执照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供应商须将附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并签署相关附件。
八、合同主要条款:
1.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评估报告。
2.服务内容:对公司管辖的薛家岛码头泊位对外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2.1商业资产评估范围:薛家岛码头泊位
3¡¢服务款项:
3.1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 元,税率 %,其中不含税价 元。以上费用已含完成评估服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除此之外,委托人不再向受托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2支付方式:在受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委托人确认后,委托人于30个工作日向受托人支付全额评估费。受托人应在委托人付款前向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若受托人逾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委托人违约。
4.其他:
受托人保证,委托人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受托人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负责全额赔偿。
以上条款仅作为参照,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