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菏泽市 | 采购单位 | 曹县庄寨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部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部分)已经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曹县庄寨镇人民政府,资金性质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项目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部分);
2.2项目编号:FZJTCX20260420-017;
2.3项目地点: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新修沥青油层约6000平方米、郭小湖村新修沥青路约2150平方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5采购范围:采购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潜在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潜在供应商需提供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要求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hz.fzbidding.com)上进行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赢标平台菏泽专区http://hz.fzbidding.com/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05月06日14时30分。
7.2 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磋商活动;请各供应商开标前登录赢标平台菏泽专区http://hz.fzbidding.com/,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若解密失败或因自身原因无法解密的其责任自行承担。
友情提示:本项目第二轮(最终)报价在电子平台实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平台操作手册。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hz.fzbidding.com)发布。
九、联系方式:
9.1采购人:曹县庄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曹县庄寨镇
联系人:*** 电话:***
9.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 电话:***
2026年04月21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部分)已经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曹县庄寨镇人民政府,资金性质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项目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部分);
2.2项目编号:FZJTCX20260420-017;
2.3项目地点: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郭小湖村;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025年曹县庄寨镇仝大营村新修沥青油层约6000平方米、郭小湖村新修沥青路约2150平方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5采购范围:采购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潜在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潜在供应商需提供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要求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hz.fzbidding.com)上进行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赢标平台菏泽专区http://hz.fzbidding.com/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05月06日14时30分。
7.2 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磋商活动;请各供应商开标前登录赢标平台菏泽专区http://hz.fzbidding.com/,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若解密失败或因自身原因无法解密的其责任自行承担。
友情提示:本项目第二轮(最终)报价在电子平台实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平台操作手册。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hz.fzbidding.com)发布。
九、联系方式:
9.1采购人:曹县庄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曹县庄寨镇
联系人:*** 电话:***
9.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 电话:***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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