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所属10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所属地区:山东枣庄市 发布日期: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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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枣庄市 采购单位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所属10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所属 10 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131
资产包编号:SWZC250771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子标的列表
暂无子标数据
标的信息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信息经办人联系方式附件材料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编号SWZC250771
包名称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所属 10 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包类型其他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评估基准日--
评估结果75.82968备案单位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07-16
挂牌公告期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范围内。
2、其他信息详见资产明细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6、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新城街道办事处托二社区
法定代表人田志琼开办资金0
经费来源其他举办单位居民委员会
企业类型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看货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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