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续建工程道路施工(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续建工程道路施工(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泰安市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续建工程道路施工(政府采购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续建工程道路施工(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续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602000083
交易编号:SJ-GC-20260507-01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续建工程道路施工(政府采购工程);
2.3建设地点:项目主线西起泮河大街与万官大街平交口,向东与S26莱泰高速(泰安东连接线)设置互通立交一处,跨越明堂河,终点止于博阳路。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及环卫设施、电力土建、光缆(传输)、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42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9招标控制价:11312.81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为7381.43万元,第二标段为3931.38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时间:自2026年05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唐訾路79号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邮 箱:ssjs0538@163.com
8.异议受理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5331293。
9. 其他
9.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9.2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续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602000083
交易编号:SJ-GC-20260507-01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续建工程道路施工(政府采购工程);
2.3建设地点:项目主线西起泮河大街与万官大街平交口,向东与S26莱泰高速(泰安东连接线)设置互通立交一处,跨越明堂河,终点止于博阳路。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及环卫设施、电力土建、光缆(传输)、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42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9招标控制价:11312.81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为7381.43万元,第二标段为3931.38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时间:自2026年05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唐訾路79号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邮 箱:ssjs0538@163.com
8.异议受理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5331293。
9. 其他
9.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9.2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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