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济南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第二批)结果公示(项目编号:2026-JN-WZ-01-26WX-043-2)
【招标结果】济南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第二批)结果公示(项目编号:2026-JN-WZ-01-26WX-043-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第二批)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第二批)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6-JN-WZ-01-26WX-043-2)
1、项目名称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第二批)
(项目编号:2026-JN-WZ-01-26WX-043-2)
2、成交候选人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0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逾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8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5、其他公示内容
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流标:BJ-161、BJ-24、BJ-156
本次采购共计40包,推荐成交37包,流标3包。
(项目编号:2026-JN-WZ-01-26WX-043-2)
1、项目名称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第二批)
(项目编号:2026-JN-WZ-01-26WX-043-2)
2、成交候选人
| 包件号 | 序号 | 成交候选人 |
| BJ-05 | 5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06 | 6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0 | 10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1 | 11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2 | 12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3 | 13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 BJ-16 | 16 | 常州中铁科技有限公司 |
| BJ-24 | 24 | 无(流标) |
| BJ-25 | 25 | 常州中铁科技有限公司 |
| BJ-32 | 32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33 | 33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34 | 34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39 | 39 | 常州中铁科技有限公司 |
| BJ-44 | 44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49 | 49 | 常州中铁科技有限公司 |
| BJ-50 | 50 | 常州中铁科技有限公司 |
| BJ-51 | 51 | 常州中铁科技有限公司 |
| BJ-53 | 53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 BJ-82 | 82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 BJ-83 | 83 |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BJ-84 | 84 |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BJ-85 | 85 |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BJ-86 | 86 |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BJ-120 | 120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 BJ-140 | 140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42 | 142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50 | 150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 BJ-155 | 155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 BJ-156 | 156 | 无(流标) |
| BJ-161 | 161 | 无(流标) |
| BJ-166 | 166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67 | 167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69 | 169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70 | 170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 BJ-171 | 171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72 | 172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76 | 176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 BJ-177 | 177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BJ-179 | 179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 BJ-204 | 204 |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0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逾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8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5、其他公示内容
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流标:BJ-161、BJ-24、BJ-156
本次采购共计40包,推荐成交37包,流标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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