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德州市 | 采购单位 |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院将于近期召开院内采购会议,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2026年6月2日下午3点
2、会议地点:山东省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3、报名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详细资格要求见采购要求。
4、报名方式:
拟参会供应商需于2026年6月1日下午5点前,向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反馈确认信息(具体确认函请盖公司公章后,扫描件)发送到pyxdyrmyyzbb@163.com,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盖章)同时发送至邮箱。报名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项目询价采购确认函见附件)
5、参加现场议价时,需携带报价单(单独密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相关资质的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项目团队介绍、同类项目业绩、服务方案、保密承诺、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法人本人不需要)、企业信用证明(纸质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
6、在此次采购项目中如被发现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以及无故不到场的行为,当场取消竞标资格,相关企业及法人将被永久列入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失信企业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我院任何经济活动。情节恶劣,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7、最终解释权归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
8、招标办联系电话:0534-4258366、13406878888
项目需求:
一、服务范围
(1)对医院门急诊、住院医保结算数据进行全面筛查与分析,涵盖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行为;
(2)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套餐式检查化验、将非医保支付项目纳入医保结算、诱导住院、虚假住院、伪造医疗文书等违规行为;
(3)对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诊疗与收费流程、内部审核机制进行合规性评估;
(4)协助医院分析异常数据的产生原因,明确责任归属,区分系统误差、人为失误或违规风险;
(5)协助起草《医保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等文件;
(6)视情况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政策与合规操作培训。
二、服务形式与成果交付
(1)服务形式:现场数据提取与分析、病历抽审、人员访谈、流程观察、远程数据辅助核查等;
(2)服务成果:
数据筛查与分析报告;
问题汇总表(含违规类型、金额测算、政策依据);
风险等级评估及整改优先级排序;
正式《医保资金使用自查自纠报告》;
整改建议实施方案;
按医保部门要求需提交的其他辅助材料。
三、人员及资质要求
服务方须组建不少于4人的项目团队,其中应包含医保政策专家、数据分析师、有医疗机构或医保稽核经验的审计或财务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3年以上医保基金监管、稽核或医院医保管理经验;
服务方及团队成员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医院数据及患者信息严格保密。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医院及上级医保部门验收。其中,现场核查及初稿提交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医院权利与义务
(1)提供开展核查所需的办公场地、内部系统访问权限(按照法律法规及医院信息安全规定)、医保结算数据、病历资料、收费明细等必要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指派专人协调对接,配合服务方开展访谈、抽查及流程调研;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4)对服务方提交的成果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5)在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有权要求服务方就数据来源、分析方法及结论进行解释或复核;
(6)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医院所有,服务方未经医院书面同意,不得将自查过程中获取的任何数据、分析结论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二)服务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国家及地方医保法律法规、医疗收费规定及医院管理规范,客观、独立、专业地开展核查工作;
(2)保证所采用的数据分析工具、比对逻辑、抽样方法科学合规,对分析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医院沟通,不得隐瞒、篡改或夸大问题事实;
(4)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各项成果文件;
(5)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医院及患者所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留存、复制、泄露数据;
(6)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后,不得利用医院数据或项目成果从事商业活动或损害医院利益;
(7)配合医院接受医保管理部门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复核及问询。
六、费用说明
1、费用构成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服务费用应包含:人员薪酬、现场核查费、数据分析费、报告编制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医院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费用调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服务范围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总价不因政策调整、工作量增加等因素调整。若因医院原因导致服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应另行协商费用变更事宜,并签订补充协议。
付款方式:数据完成,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1个月内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附件:项目询价采购确认函
(扫描二维码获取资料)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7日
END
1、会议时间:2026年6月2日下午3点
2、会议地点:山东省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3、报名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详细资格要求见采购要求。
4、报名方式:
拟参会供应商需于2026年6月1日下午5点前,向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反馈确认信息(具体确认函请盖公司公章后,扫描件)发送到pyxdyrmyyzbb@163.com,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盖章)同时发送至邮箱。报名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项目询价采购确认函见附件)
5、参加现场议价时,需携带报价单(单独密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相关资质的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项目团队介绍、同类项目业绩、服务方案、保密承诺、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法人本人不需要)、企业信用证明(纸质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
6、在此次采购项目中如被发现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以及无故不到场的行为,当场取消竞标资格,相关企业及法人将被永久列入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失信企业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我院任何经济活动。情节恶劣,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7、最终解释权归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
8、招标办联系电话:0534-4258366、13406878888
项目需求:
一、服务范围
(1)对医院门急诊、住院医保结算数据进行全面筛查与分析,涵盖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行为;
(2)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套餐式检查化验、将非医保支付项目纳入医保结算、诱导住院、虚假住院、伪造医疗文书等违规行为;
(3)对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诊疗与收费流程、内部审核机制进行合规性评估;
(4)协助医院分析异常数据的产生原因,明确责任归属,区分系统误差、人为失误或违规风险;
(5)协助起草《医保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等文件;
(6)视情况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政策与合规操作培训。
二、服务形式与成果交付
(1)服务形式:现场数据提取与分析、病历抽审、人员访谈、流程观察、远程数据辅助核查等;
(2)服务成果:
数据筛查与分析报告;
问题汇总表(含违规类型、金额测算、政策依据);
风险等级评估及整改优先级排序;
正式《医保资金使用自查自纠报告》;
整改建议实施方案;
按医保部门要求需提交的其他辅助材料。
三、人员及资质要求
服务方须组建不少于4人的项目团队,其中应包含医保政策专家、数据分析师、有医疗机构或医保稽核经验的审计或财务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3年以上医保基金监管、稽核或医院医保管理经验;
服务方及团队成员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医院数据及患者信息严格保密。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医院及上级医保部门验收。其中,现场核查及初稿提交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医院权利与义务
(1)提供开展核查所需的办公场地、内部系统访问权限(按照法律法规及医院信息安全规定)、医保结算数据、病历资料、收费明细等必要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指派专人协调对接,配合服务方开展访谈、抽查及流程调研;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4)对服务方提交的成果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5)在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有权要求服务方就数据来源、分析方法及结论进行解释或复核;
(6)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医院所有,服务方未经医院书面同意,不得将自查过程中获取的任何数据、分析结论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二)服务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国家及地方医保法律法规、医疗收费规定及医院管理规范,客观、独立、专业地开展核查工作;
(2)保证所采用的数据分析工具、比对逻辑、抽样方法科学合规,对分析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医院沟通,不得隐瞒、篡改或夸大问题事实;
(4)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各项成果文件;
(5)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医院及患者所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留存、复制、泄露数据;
(6)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后,不得利用医院数据或项目成果从事商业活动或损害医院利益;
(7)配合医院接受医保管理部门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复核及问询。
六、费用说明
1、费用构成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服务费用应包含:人员薪酬、现场核查费、数据分析费、报告编制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医院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费用调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服务范围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总价不因政策调整、工作量增加等因素调整。若因医院原因导致服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应另行协商费用变更事宜,并签订补充协议。
付款方式:数据完成,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1个月内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附件:项目询价采购确认函
(扫描二维码获取资料)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7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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