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托管架起升系统购置
【招标公告】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托管架起升系统购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托管架起升系统购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托管架起升系统购置
采购项目编号:
26-CNCCC-HW-GK-168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5-29 17:53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492号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xiongjb2@cnooc.com.cn
邮编: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sunqq3@cooec.com.cn
投诉受理人:
孙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
西青区杨柳青西河闸管理处院内
项目负责人:
***
电子邮箱:
songchy10@cnooc.com.cn
邮编:
手机号码:
***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托管架起升系统购置
标段/包编号:
26-CNCCC-HW-GK-168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5-29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6-05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6-23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6-23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总价-托管架起升系统 ,采办方式为公开招标,签署总价合同。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 ,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招标人后续将通过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总价-托管架起升系统 ,采办方式为公开招标,签署总价合同。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 ,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招标人后续将通过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同。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2)关联关系:如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作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制造商的母公司或全资的销售公司、制造商控股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的,视为制造商身份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证明相关材料为厂房证明:若自有厂房或土地需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1个合同关于船用的托管架起升系统或托管架绞车系统或绞车或卷扬机或起重机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合同文件或技术文件或验收证明文件须体现“船用”或“船名”或“船舶”。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除发票外其他的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总金额应至少达到合同或订单金额的80%及以上,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无固定总价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无固定总价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无固定总价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信息公开: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托管架起升系统购置
采购项目编号:
26-CNCCC-HW-GK-168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5-29 17:53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492号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xiongjb2@cnooc.com.cn
邮编: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sunqq3@cooec.com.cn
投诉受理人:
孙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
西青区杨柳青西河闸管理处院内
项目负责人:
***
电子邮箱:
songchy10@cnooc.com.cn
邮编:
手机号码:
***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托管架起升系统购置
标段/包编号:
26-CNCCC-HW-GK-168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5-29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6-05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6-23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6-23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总价-托管架起升系统 ,采办方式为公开招标,签署总价合同。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 ,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招标人后续将通过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总价-托管架起升系统 ,采办方式为公开招标,签署总价合同。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 ,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招标人后续将通过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同。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2)关联关系:如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作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制造商的母公司或全资的销售公司、制造商控股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的,视为制造商身份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证明相关材料为厂房证明:若自有厂房或土地需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1个合同关于船用的托管架起升系统或托管架绞车系统或绞车或卷扬机或起重机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合同文件或技术文件或验收证明文件须体现“船用”或“船名”或“船舶”。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除发票外其他的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总金额应至少达到合同或订单金额的80%及以上,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无固定总价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无固定总价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无固定总价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信息公开: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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