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东平县城市防汛应急治理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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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泰安市 采购单位 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平县城市防汛应急治理工程(二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山东国之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东平县城市防汛应急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东平县城市防汛应急治理工程(二标段)进行招标,并于2026-06-04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DP-GC-20260514-01-02
    2.项目名称:东平县城市防汛应急治理工程(二标段)
    3.招标控制价:434.86万元
    4.招标人: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6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代理机构: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承诺投标保证金(元)项目经理
1
山东国之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6
30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3000.00
***
2
山东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317468.89
30
合格标准
43000
付超
3
山东德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291453.13
30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3000.00
尚磊
4
山东龙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57270.62
30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3000.00
李克林
5
山东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98704.03
30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3000.00
初庆祥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得分总分排名
1
山东国之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58
0.0
49.76

89.34
1
2
山东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43
0.0
48.82

88.25
2
3
山东德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9.74
0.0
48.08

87.82
3
4
山东龙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7.81
0.0
48.02

85.83
4
5
山东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8.1
0.0
46.18

84.28
5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山东国之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76
评委A 46.5 ; 评委B 52.6 ; 评委C 51.1 ; 评委D 48.2 ; 评委E 50.4 ;
2
山东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8.82
评委A 44.6 ; 评委B 52.3 ; 评委C 45.1 ; 评委D 49.5 ; 评委E 52.6 ;
3
山东德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08
评委A 46.2 ; 评委B 49.8 ; 评委C 47.6 ; 评委D 47.6 ; 评委E 49.2 ;
4
山东龙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8.02
评委A 43.4 ; 评委B 51.4 ; 评委C 44.3 ; 评委D 49.3 ; 评委E 51.7 ;
5
山东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6.18
评委A 40.5 ; 评委B 49.8 ; 评委C 42.2 ; 评委D 46.9 ; 评委E 51.5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原因及依据
1
山东瑞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人期限少于投标有限期限。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投标金额 排名
1
山东国之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6元
1
2
山东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317468.89
2
3
山东德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291453.13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山东国之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中标金额:***.66 元
    工期:3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6-06-04 09:00:00
    11.公示日期:2026-06-04 至 2026-06-07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 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38-2768090)投诉。
    15.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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