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党建综合阵地试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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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泰安市 采购单位 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同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党建综合阵地试点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党建综合阵地试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党建综合阵地试点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NY-GC-20260616-01001
2.2 项目名称: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党建综合阵地试点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宁阳县泗店镇;
2.4 建设规模:新建泗店镇党建综合楼,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035.78平方米;改造办公楼及服务大厅,涉及外墙粉刷、门窗更换、室内装修等工程。
2.5 工期要求:3个月;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372.804725万元;
2.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时间:自2026年06月17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
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8-6288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 (点击山东省多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阳县泗店镇驻地
电  话:***
代理机构:泰安同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国际城A座A3134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 (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 (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 监督单位: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8-5866966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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