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烟台市蓬莱区登州仙阜商业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烟台市蓬莱区登州仙阜商业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所属地区:山东烟台市 发布日期:2026-07-02

【招标公告】烟台市蓬莱区登州仙阜商业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烟台市蓬莱区登州仙阜商业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烟台市 采购单位 烟台卓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烟台市蓬莱区登州仙阜商业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烟台市蓬莱区登州仙阜商业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烟台市蓬莱区登州仙阜商业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烟台市蓬莱区登州仙阜商业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9430
工程地址: 烟台市蓬莱区海滨路与钟楼北路交叉路口之西南侧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蓬莱区,总用地面积33957.23㎡,总建筑面积75350.92㎡。包括精品店,轻餐饮A、B、C、D,小吃街A、B,宾馆A、B、C、D、E,电影院、零售A、B、C,酒吧A、B、C、D,大型餐饮A、B、C,商业、管理办公,共计23个单体和车库及设备用房、高架廊道。本项目已停工数年,停工前地下车库回填土已完成大部分,因停工期间长期被雨水浸泡;宾馆A、B、C、D、E栋,小吃A、小吃B、轻餐D,电影院,零售C栋,零售B栋、大餐C栋,大餐B栋,洒吧A、B、C、D栋主体结构完成,内外墙抹灰、外墙保温、外墙文化砖、屋面防水、屋面瓦等尚未完成,增加室外配套工程尚未设计开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烟台卓润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烟台卓润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09:3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得分
A****************83.66
B****************88.78
C****************97.44
山东昌隆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60.760.356.860.459.659.5615.09.083.56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投标总报价(元/费率)投标报价说明质量工期/天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综合资质1400000.0000按照国家和地方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综合资质1400000.0000按照国家和地方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2个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1400000.0000按照国家和地方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360

(二)业绩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荣誉名称发奖机关公布地址获奖时间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专业任职阶段备注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投标总报价得分
1山东昌隆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李胜1400000(元)15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七、公示时间: 2026-07-01 15:00:00 - 2026-07-06 17:0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补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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