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项目推介|莒县碁山镇天宝樱桃园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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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日照市 | 采购单位 | 莒县碁山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莒县碁山镇天宝村土地租赁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标的情况
挂牌起止日期: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0日
挂牌价格:35万元
标的简介:
该处标的位于莒县碁山镇天宝村,约36亩。拟出租3.5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莒县碁山镇人民政府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承包期间,需保持土地原有用途。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经营;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人为采挖沙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给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村集体、原土地承包方、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7、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2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2万元
交纳时间:保证金须于2026年7月10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日照分行营业部;账号:30208688000029)
3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4
联系方式
*** ***
标的情况
挂牌起止日期: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0日
挂牌价格:35万元
标的简介:
该处标的位于莒县碁山镇天宝村,约36亩。拟出租3.5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莒县碁山镇人民政府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承包期间,需保持土地原有用途。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经营;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人为采挖沙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给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村集体、原土地承包方、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7、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2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2万元
交纳时间:保证金须于2026年7月10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日照分行营业部;账号:302086880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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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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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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