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艺韵空间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青岛市 发布日期: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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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青岛市 采购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艺韵空间项目(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艺韵空间项目(工程总承包)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本项目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https://www.qdygcg.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程序,潜在投标人通过平台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GKZB20260714000005
项目名称:艺韵空间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市南区中山路街道河北路39号、江宁路25号、江宁路56-2号、江宁路56-4号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工程类型:工程总承包      
工程造价:***.79元
招标单位: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主要对河北路39号、江宁路25号、江宁路56-2号、江宁路56-4号等4个商铺进行室内改造提升,包括墙面装饰、增设吊顶、铺设地面、电路改造、给排水管线改造等,并增设门头牌匾。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主要是对河北路39号、江宁路25号、江宁路56-号、江宁路56-4号等4个商铺进行装饰装修,二次机电设计等。
2.2施工招标内容:主要对河北路39号、江宁路25号、江宁路56-2号、江宁路56-4号等4个商铺进行室内改造提升,包括墙面装饰、增设吊顶、铺设地面、电路改造、给排水管线改造等,并增设门头牌匾。
3、最高限价:
设计部分最高限价:51851.98元
施工部分最高限价:1694508.81元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或由具备以下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2.1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2.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1.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5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2.1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具有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2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1款、第3条;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3.1单项合同金额1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
3.2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4.1单项合同金额1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
4.2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
4.3三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递交投标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投标人在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6年7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7月2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一)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4时00分00秒
2、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3、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
(二)开标
1、开标时间:2026年7月27日14时00分00秒
2、开标形式:投标人远程在线开标
3、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2层
4、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平台(http://www.qdygcg.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投标人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三)因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四)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五)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1362559/0532-88912851。
十、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发布。
十一、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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