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泰安市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84000202602000028
交易编号:JQ-GC-20260814-01-01
2.2项目名称: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山景区大津口乡驻地(李家泉、古石峪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情况如下:
一标段: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
二标段:乡村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一)项目
注:二标段招标公告已单独发布;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选择该单位所中标段。
2.5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九制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和茶园种植设施提升项目及场区配套设施工程。其中“九制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中包括1#日光温室大棚建筑面积576m2;电动伸缩雨棚一座建筑面积622m2。其中茶园种植设施提升建设中包括种植大棚1#、2#、3#、5#、6#、7#、8#建筑面积约2985㎡;日光温室大棚建筑面积约298㎡。茶园种植场区内的排水设施及“九制黄精”初加工场区坑塘、塘坝及蓄水池设施改造等。
2.6工期要求:75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2.8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001.567324万元,其中一标段306.743008万元,二标段694.824316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802室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E-mail:sdsyzb@163.com
8.其他
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9.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山管委规划建设管理部,监督电话:0538-5369373。
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84000202602000028
交易编号:JQ-GC-20260814-01-01
2.2项目名称: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山景区大津口乡驻地(李家泉、古石峪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情况如下:
一标段: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
二标段:乡村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一)项目
注:二标段招标公告已单独发布;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选择该单位所中标段。
2.5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乡村振兴片区2026年重点实施项目--泰顶青茶园种植设施及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九制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和茶园种植设施提升项目及场区配套设施工程。其中“九制黄精”初加工晾晒设施建设项目中包括1#日光温室大棚建筑面积576m2;电动伸缩雨棚一座建筑面积622m2。其中茶园种植设施提升建设中包括种植大棚1#、2#、3#、5#、6#、7#、8#建筑面积约2985㎡;日光温室大棚建筑面积约298㎡。茶园种植场区内的排水设施及“九制黄精”初加工场区坑塘、塘坝及蓄水池设施改造等。
2.6工期要求:75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2.8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001.567324万元,其中一标段306.743008万元,二标段694.824316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802室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E-mail:sdsyzb@163.com
8.其他
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9.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山管委规划建设管理部,监督电话:0538-536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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