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聚泰集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公告
【招标公告】聚泰集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岛同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聚泰集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征集公告
聚泰集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JXYCGDYJD20260818000001)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聚泰集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征集人为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规范集团法律服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法律服务质量,现拟由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主体,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建立集团法律服务供应商库。
范围:本项目第一阶段为框架协议征集,不向入围律师事务所支付费用。无价格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服务机构;
2.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媒介:
青岛同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聚泰集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框架性协议公开征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本项目公示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五、征集文件的获取:
5.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已办理无需重复操作。
5.2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北京时间),供应商登录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征集文件。供应商如需申领纸质版征集文件,纸质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5.3本项目采取报名审核,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资料:
(1)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备注:以上材料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名资料经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通过审核。
5.4未按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响应无效,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6.2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线上/线下支付缴纳;
6.3开启会议形式:远程;
6.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上传,逾期系统拒收。
6.5供应商需登录“青岛阳光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形式:供应商可远程在线开标;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以防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评标问题;
7.2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2层;
7.3其他事项: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答疑:
8.1如有疑问,请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本项目澄清答疑板块在线提交,并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下面第十条联系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qdthx0532@163.com)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疑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8.2其他补充事宜:
(1)“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征集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2)采购以供应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准,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均不予受理;
(3)招标会议时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采购人发出解密要求时间内完成,如所有供应商都已完成解密,采购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4)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招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招标时间;
(5)若供应商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响应文件和招标会议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1362559、0532-88912851。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十、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征 集 人: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代理机构:青岛同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6号原浆酒产业基地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dthx0532@163.com
聚泰集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JXYCGDYJD20260818000001)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聚泰集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征集人为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规范集团法律服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法律服务质量,现拟由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主体,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建立集团法律服务供应商库。
范围:本项目第一阶段为框架协议征集,不向入围律师事务所支付费用。无价格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服务机构;
2.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媒介:
青岛同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聚泰集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框架性协议公开征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本项目公示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五、征集文件的获取:
5.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已办理无需重复操作。
5.2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北京时间),供应商登录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征集文件。供应商如需申领纸质版征集文件,纸质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5.3本项目采取报名审核,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资料:
(1)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备注:以上材料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名资料经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通过审核。
5.4未按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响应无效,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6.2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线上/线下支付缴纳;
6.3开启会议形式:远程;
6.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上传,逾期系统拒收。
6.5供应商需登录“青岛阳光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形式:供应商可远程在线开标;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以防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评标问题;
7.2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2层;
7.3其他事项: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答疑:
8.1如有疑问,请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本项目澄清答疑板块在线提交,并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下面第十条联系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qdthx0532@163.com)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疑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8.2其他补充事宜:
(1)“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征集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2)采购以供应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准,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均不予受理;
(3)招标会议时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采购人发出解密要求时间内完成,如所有供应商都已完成解密,采购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4)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招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招标时间;
(5)若供应商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响应文件和招标会议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1362559、0532-88912851。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十、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征 集 人:青岛聚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代理机构:青岛同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6号原浆酒产业基地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dthx053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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