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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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日照市 | 采购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博川项⽬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人民政府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3000202602000091A_001 二、合同名称: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3000202602000091 四、采购项目名称: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日照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烟台路西济南路南日照国际金融中心005幢01单元150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中楼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
政府采购合同-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项目.pdf
⼭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程类)
项⽬名称: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项⽬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
采购⼈:⽇照市岚⼭区中楼镇⼈⺠政府
供应商:⽇照东泰建筑⼯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东博川项⽬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〇⼆六年九⽉⼀⽇
☑
本合同□是/否中⼩企业预留合同
第⼀部分合同协议书
⽇照市岚⼭区中楼镇⼈⺠政府(发包⼈)所需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项⽬(项⽬编号:
SDGP371103000202602000091)由⼭东博川项⽬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
项⽬以竞争性磋商⽅式进⾏采购,确定⽇照东泰建筑⼯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发包⼈、
承包⼈双⽅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
项⽬采购⽂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政府采购⽂件(含采购⽂件的澄清、修改等);
(⼆)成交供应商响应⽂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技术标准和要求;
(七)图纸;
(⼋)已标价⼯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九)其他合同⽂件。
⼆、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件的规定相⼀致。
三、⼯程概况
⼯程名称:中楼镇党建综合阵地装修项⽬
⼯程地点:⽇照市岚⼭区中楼镇镇内
⼯程内容:详⻅⼯程量清单及图纸
⼯程⽴项批准⽂号:/
四、⼯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额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币(⼤写)伍拾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柒⻆贰分(¥***.72元)。
其中:
(1)安全⽂明施⼯费:⼈⺠币(⼤写)(¥元);
(2)材料和⼯程设备暂估价⾦额:⼈⺠币(⼤写)(¥元);
(3)专业⼯程暂估价⾦额:⼈⺠币(⼤写)(¥元);
(4)暂列⾦额:⼈⺠币(⼤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六、付款⽅式
⼯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年内付⾄97%,余款质保期满⽆质量问题⼀次性⽆息付清。
七、缺陷责任期
⼯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缺陷责任期⾃⼯程竣⼯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之⽇起开始
计算。单位⼯程先于全部⼯程进⾏验收,单位⼯程缺陷责任期⾃单位⼯程验收合格之⽇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后,发包⼈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
⼋、施⼯⽇期、地点
1.开⼯⽇期:2026年9⽉4⽇
2.竣⼯⽇期:2026年10⽉4⽇
3.合同⼯期:30⽇历⽇。
九、合同⽣效
本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合同章后⽣效。
⼗、合同保存
本合同⼀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发包⼈肆份,承包⼈贰份,代理机构
壹份。
⼗⼀、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提前与⾦融
机构进⾏合同融资商洽,双⽅达成融资意向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
同中供应商的银⾏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致。成交供应商和贷款⾦融机构要及时将
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采购⼈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
贷款银⾏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
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持已经签订
的政府采购合同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收款的银⾏账
户与拟贷款银⾏回款账户不⼀致的情形。为⽀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贷
款,采购⼈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账户,保障供应商
收款的银⾏账户与拟贷款银⾏回款账户⼀致。
3.当成交供应商成功获批银⾏贷款后,采购⼈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
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付管理,确保合同资⾦准确⽀付到贷款银⾏确认的回款账户。采
购⼈不得以未看⻅“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同意擅⾃更改合同账户、⾮法⽀付项⽬
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
1.⼄⽅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3.⼄⽅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使⽤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
发包⼈:(公章),承包⼈:(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东省⽇照市东港区秦楼
街道烟台路⻄济南路南⽇
照国际⾦融中⼼005幢01
单元1501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6800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信箱:,电⼦信箱:/
开户银⾏:,开户银⾏:⽇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股份
有限公司⾹店分理处
账号:,账号:9110111204342050000100
第⼆部分通⽤条款
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商⾏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建设⼯程施⼯合同》示范⽂本
(GF-2017-0201)。
第三部分专⽤条款
1.⼀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件包括:合同履⾏过程中经发包⼈、承包⼈共同书⾯确认的,与
⼯程有关的补充协议、设计变更、⼯程签证等资料。
1.1.2合同当事⼈及其他相关⽅
1.1.2.4监理⼈: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信箱:/;
通信地址:/。
1.1.3⼯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道路施⼯租⽤的⼟
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的公共⼈⾏道、占路、占⽤公共场地等。
1.1.3.9永久占地包括: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的⼯程,包括⼯程设备。
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程的⽤地或⽤于施⼯所需的场地,如:临建⽤
地、仓储、组装⽤地、居住⽣活⽤地,临时占路、占⼈⾏道、占⽤公⽤场地等。
1.3法律
适⽤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件:《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建筑
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建设
⼯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等现⾏法律法规,及⼭东省、
⽇照市相关的地⽅性法规、规章等。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于⼯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包括但不限于现⾏国家、省、市建筑专业规范、
标准、规定等。
1.4.2发包⼈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对⼯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通⽤条款。
1.5合同⽂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双⽅有关补充协议书、⼯程变更、洽商、⼯程签
证等;(2)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
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程量清
单或预算书;说明: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盾或不⼀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
格的标准为准。
1.6图纸和承包⼈⽂件
1.6.1图纸的提供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向承包⼈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前14⽇内提供;
发包⼈向承包⼈提供图纸的数量:三份;
发包⼈向承包⼈提供图纸的内容:本⼯程包括的全部图纸。
1.6.4承包⼈⽂件
需要由承包⼈提供的⽂件,包括:施⼯组织设计和施⼯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
购计划等;
承包⼈提供的⽂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前;
承包⼈提供的⽂件的数量为:4套;
承包⼈提供的⽂件的形式为:书⾯形式;
发包⼈审批承包⼈⽂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件后14⽇。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联络
1.7.1发包⼈和承包⼈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确定和决定等书⾯函件送达对⽅当事⼈。
1.7.2发包⼈接收⽂件的地点:⼯地现场甲⽅办公室;
发包⼈指定的接收⼈为:甲⽅代表。
承包⼈接收⽂件的地点:本⼯程所在地;
承包⼈指定的接收⼈为:项⽬经理。
监理⼈接收⽂件的地点:/;
监理⼈指定的接收⼈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通⽤合同条款。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通⽤合同条款。
关于发包⼈向承包⼈免费提供满⾜⼯程施⼯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
定:执⾏通⽤合同条款。
1.10.4超⼤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和其他有关费⽤由承
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提供给承包⼈的图纸、发包⼈为实施⼯程⾃⾏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
关于发包⼈提供的上述⽂件的使⽤限制的要求:仅限本⼯程使⽤。
1.11.2关于承包⼈为实施⼯程所编制⽂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同通⽤条款。
关于承包⼈提供的上述⽂件的使⽤限制的要求:同通⽤条款。
1.11.4承包⼈在施⼯过程中所采⽤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费的承担⽅
式:同通⽤条款。
1.13⼯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程量据实调整,综合单价不予调
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程量偏差范围:/。
2.发包⼈
2.2发包⼈代表
发包⼈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对发包⼈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程师⾏使职权,协调施
⼯现场各⽅⾯关系,协调解决⼯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明施⼯中存在的问题,协调
解决有关图纸和签证的问题,在其权限内确认现场签证,审核⼯程进度报表,组织
⼯程中间验收及竣⼯验收。
2.4施⼯现场、施⼯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现场
关于发包⼈移交施⼯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前7⽇。
2.4.2提供施⼯条件
关于发包⼈应负责提供施⼯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通⽤合同条款。
2.5资⾦来源证明及⽀付担保
发包⼈提供资⾦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是否提供⽀付担保:/。
发包⼈提供⽀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
3.1承包⼈的⼀般义务
(5)承包⼈提交的竣⼯资料的内容:根据⾏政主管部⻔的要求编制并提交。
承包⼈需要提交的竣⼯资料套数:根据⾏政主管部⻔的规定。
承包⼈提交的竣⼯资料的费⽤承担:由承包⼈承担,费⽤包含在报价中。
承包⼈提交的竣⼯资料移交时间:竣⼯验收合格之⽇起14⽇内。
承包⼈提交的竣⼯资料形式要求:书⾯形式提交。
(6)承包⼈应履⾏的其他义务:1)⼯程质量监督备案、⼯程安全施⼯措施备案、
包含办理过程中的资料准备及递交、跟踪协调、验收及取证等⼀切内容,发包⼈给与
配合。
2)承包⼈负责所有验收⼯作,包括验收资料准备、资料递交、跟踪协调
3)承包⼈应严格按照住建部⻔等各主管部⻔要求制定切实可⾏的扬尘治理防控
体系,设置必要的扬尘防控设施,采取必要的扬尘防控措施,安装扬尘⾃动监测设备,
符合《⽇照市建筑⼯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细则(试⾏)》要求。施⼯现场及周边存⼟
区域⼟⽅覆盖绿化及扬尘治理由承包⼈负责,扬尘治理费已包含在⼯程签约合同价
的环境保护费中。
4)承包⼈负责其施⼯现场的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和保养,并有义务采
取措施避免⼯程施⼯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5)承包⼈在施⼯过程中,与公安、城管、环保、排污排⽔、交通、绿化、环卫
及周边⼈员、单位等⽅⾯的关系由发包⼈协调,建筑垃圾处理费等费⽤由承包⼈负责
交纳,费⽤已包含在⼯程签约合同价中。
6)本⼯程施⼯期间,承包⼈需随时清除⼯地、⼯地附近道路内⼀切废料、垃圾、
⾮必要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具及其它设备,以确保⼯地安全、整洁、有序。
7)承包⼈作为⼀个有丰富施⼯经验的承包商,必须熟悉并掌握最新的设计及验
收规范,与⼯程验收相冲突的设计做法应及时与发包⼈沟通,因未及时提出造成的验
收困难及⼯程返⼯费⽤由承包⼈协调解决并承担返⼯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
期延误损失。
3.2项⽬经理
3.2.1项⽬经理
姓名:韩伟;
身份证号:371102198709044131;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2372011202234285;
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12)8011949;
联系电话:***;
承包⼈对项⽬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项⽬安全、质量、进度、⽂明施⼯等
全过程管理,建⽴健全⼯程合同、信息、组织等管理体系,协调施⼯现场各⽅⾯关
系。
关于项⽬经理每⽉在施⼯现场的时间要求:常驻施⼯现场,离开⼀天以上需经
⼯程师和发包⼈代表批准,并保证现场有其他有决策的负责⼈。
承包⼈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
承包⼈承担。
3.2.3承包⼈擅⾃更换项⽬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次扣减其合同价款2000元,发⽣两次及以上,发包⼈有权单⽅⾯终⽌合
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承担。
3.2.4承包⼈⽆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次扣减其合同价款2000元,发⽣两次及以上,发包⼈有权单⽅⾯终⽌合
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承担。
3.3承包⼈⼈员
3.3.1承包⼈提交项⽬管理机构及施⼯现场管理⼈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
通知后7天内。
3.3.3承包⼈⽆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管理⼈员的违约责任:发包⼈有权单⽅
终⽌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并令承包⼈⽴即退场,由此造成的⼀切损失由承包⼈负责
赔偿。
3.3.4承包⼈主要施⼯管理⼈员离开施⼯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发包⼈批准。
3.3.5承包⼈擅⾃更换主要施⼯管理⼈员的违约责任:
发⽣⼀⼈次扣减其合同价款1000元,承包⼈应⽴即提供符合发包⼈要求的管理⼈
员。发⽣两次及以上,发包⼈有权单⽅⾯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承担。
承包⼈主要施⼯管理⼈员擅⾃离开施⼯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派驻现场的项
⽬负责⼈、技术负责⼈、五⼤员等主要⼈员未经发包⼈批准脱离现场超过1天的发
⽣⼀次或⼀⼈次扣减其合同价款500元,发⽣两次扣减1000元,发⽣三次及以上,
发包⼈有权单⽅⾯终⽌合同,并令承包⼈⽴即退场,由此造成的⼀切损失由承包⼈负
责赔偿。
3.5分包
3.5.1分包的⼀般约定
禁⽌分包的⼯程包括:执⾏合同通⽤条款。
主体结构、关键性⼯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付的约定:/。
3.6⼯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负责照管⼯程及⼯程相关的材料、⼯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开⼯之⽇起⾄竣
⼯之⽇⽌;设备⼈员进场⾄验收交付使⽤前由承包⼈负责,⽆其它特殊要求的,费⽤
由承包⼈承担。
3.7履约担保
承包⼈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承包⼈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额及期限的:/。
4.监理⼈
4.1监理⼈的⼀般规定
关于监理⼈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在施⼯现场的办公场所、⽣活场所的提供和费⽤承担的约定:
/。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和承包⼈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致意⻅时,发包⼈授权监理⼈对以下事
项进⾏确定:
(1)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暂按发包⼈的确定执⾏;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
结果与发包⼈的确定不⼀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
承担;
(2)/;
(3)/。
5.⼯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
关于⼯程奖项的约定:/。
5.3隐蔽⼯程检查
5.3.2承包⼈提前通知监理⼈隐蔽⼯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2⼩时。
监理⼈不能按时进⾏检查时,应提前1⼩时提交书⾯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不得超过:12⼩时。
6.安全⽂明施⼯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明施⼯
6.1.1项⽬安全⽣产的达标⽬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同通⽤合同条款。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对施⼯现场内的⼀切安全事故负全责。
关于编制施⼯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前3⽇内提供施⼯场地治安管理计
划。
6.1.5⽂明施⼯
合同当事⼈对⽂明施⼯的要求:
1)承包⼈应贯彻现⾏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政府主管部⻔关于⽂明施⼯的相关
要求。
2)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控制扬尘,承包⼈应严格按照住建部⻔等各主管部⻔要求
制定切实可⾏的扬尘治理防控体系,设置必要的扬尘防控设施,采取必要的扬尘防控
措施,安装扬尘⾃动监测设备,符合《⽇照市建筑⼯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细则(试⾏)》
要求。
3)承包⼈应当建⽴施⼯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程项⽬特点制定具体的施⼯扬
尘治理实施⽅案,并严格实施。
6.1.6关于安全⽂明施⼯费⽀付⽐例和⽀付期限的约定:同通⽤合同条款。
7.⼯期和进度
7.1施⼯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约定的施⼯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承包⼈根据⼯程实际情况编制施⼯组织设计:1)根据现场和承包⼈⼈员、设备
等编制详细的施⼯进度计划和施⼯⽅案;不得突破总⼯期和阶段验收计划,进度计划
和⽅案作为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施⼯⽅案不得作为增加费⽤的理由;2)承包⼈应在施
⼯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减少对相邻⼯程施⼯的⼲扰影响和确保⼯程施⼯安全,并
在施⼯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防⽌对施⼯现场周边地区的污染及影响;3)施⼯单位
要对本⼯程的施⼯⼯作和安排充分重视,科学组织、管理到位,劳⼒资源充⾜,农忙及
节假⽇承包⼈要保证⼈员投⼊,并提前上报农忙时劳⼒保证措施,否则发包⼈有权采
取措施;4)项⽬实施过程中都应配备的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和仪器;5)施⼯组织设
计的编制包含上述内容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其他未明确的内容承包⼈结合项⽬概
况⾃⾏编制。
7.1.2施⼯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提交详细施⼯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期前7⽇内。
发包⼈和监理⼈在收到详细的施⼯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的期限:收
到后7⽇内。
7.2施⼯进度计划
7.2.2施⼯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和监理⼈在收到修订的施⼯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的期限:开
⼯⽇期前7⽇内。
7.3开⼯
7.3.1开⼯准备
关于承包⼈提交⼯程开⼯报审表的期限:收到后7⽇内。
关于发包⼈应完成的其他开⼯准备⼯作及期限:执⾏通⽤合同条款。
关于承包⼈应完成的其他开⼯准备⼯作及期限:执⾏通⽤合同条款。
7.3.2开⼯通知
因发包⼈原因造成监理⼈未能在计划开⼯⽇期之⽇起90天内发出开⼯通知的,
承包⼈有权提出价格调整协商要求,协商不成的,双⽅均有权解除合同,双⽅互不追
究违约责任。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通过监理⼈向承包⼈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准点及其书⾯资
料的期限:/。
7.5⼯期延误
7.5.1因发包⼈原因导致⼯期延误
(7)因发包⼈原因导致⼯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政策原因影响施⼯进度以上情形
发⽣时,⼯期顺延。
7.5.2因承包⼈原因导致⼯期延误
因承包⼈原因造成⼯期延误,逾期竣⼯违约⾦的计算⽅法为:因承包⼈影响总
包⼯期,责任有承包⼈承担;总包有权变更施⼯范围、内容或更换施⼯单位,如违
约违约⾦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天。
因承包⼈原因造成⼯期延误,逾期竣⼯违约⾦的上限:10万元。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候条件
发包⼈和承包⼈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候条件:
(1)台⻛;
(2)六级以上的⼤⻛;
(3)对本⼯程形成灾害的洪⽔;
(4)其他不可抗⼒。
7.9提前竣⼯的奖励
7.9.2提前竣⼯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程设备的保管与使⽤
8.4.1发包⼈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的承担:/。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报送样品的材料或⼯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由承包⼈承担。
8.8施⼯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提供的施⼯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承担的约定:承包⼈⾃⾏承担修建临时设施及其他费⽤。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员
9.1.2试验设备
施⼯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建设⾏政主管部⻔的相关规定。
施⼯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建设⾏政主管部⻔的相关规定。
施⼯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建设⾏政主管部⻔的相关规定。
9.4现场⼯艺试验
现场⼯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通⽤合同条款。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发包⼈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通过发包⼈代表发出,承包⼈收到经发包⼈签
认的变更指示后,⽅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不得擅⾃对⼯程的任何部分进
⾏变更。
2)涉及变更的,应由发包⼈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
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应及时办理规划、变更等审批⼿续。
3)设计变更及签证必须经发包⼈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效。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程变更引起已标价⼯程量清单项⽬或其⼯程数量发⽣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
调整:
(1)已标价⼯程量清单中有适⽤于变更⼯程项⽬的,采⽤该项⽬的单价。
(2)已标价⼯程量清单中没有适⽤、但有类似于变更⼯程项⽬的,可在合理范围
内参照施⼯做法相类似项⽬的单价,并在单价分析中置换主材价格,其他⼦项不动,
作为此项⽬的综合单价。
(3)已标价⼯程量清单中没有适⽤也没有类似于变更⼯程项⽬的,按下列⽅法
确定:
1)计价依据:
a.审核通过的⼯程设计图纸;
b.《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程⼯程量
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安装⼯程⼯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具体要求
执⾏鲁建标字【2017】20号⽂件。
c、执⾏《⼭东省建筑⼯程消耗量定额》、《⼭东省安装⼯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
版)、⼭东省住建厅发布的建设⼯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件等,2020年价⽬表,⼈
⼯费执⾏⽇财评【2021】1号⽂件,定额⼈⼯单价按建筑⼯程96元/⼯⽇、装饰⼯程106
元/⼯⽇、安装⼯程100元/⼯⽇,不因政策性调整⽽发⽣变化。
d、本⼯程⼯程类别、规费执⾏鲁建标字【2022】7号⽂件,其中安全施⼯费执⾏
鲁建标字【2023】2号⽂件,住房公积⾦按⽇建发【2018】17号⽂件执⾏。
e、本⼯程材料价格参照2026年4⽉⽇照市经济信息价(岚⼭地区)并结合项⽬所
在地市场⾏情综合取定。
f、本⼯程计税⽅式采⽤⼀般计税法,税率执⾏9%,执⾏鲁建标字【2019】10号⽂。
1)关于全费⽤措施费包⼲有关情况。本⼯程措施费⼀次性包死,除特殊情况外
不再调整;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统盘考虑措施费⽤及总承包服务费,在磋商⽂
件中明确规定未予考虑的措施费项⽬除外。措施费包含内容:(1)按《⼭东省建设⼯程
费⽤项⽬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措施费。①按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夜间
施⼯费、⼆次搬运费、已完⼯程及设备保护费、冬⾬季施⼯增加费等。②参照定额
或施⼯⽅案计取的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型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排⽔降⽔
费(特殊情况的降⽔除外)、模板及⽀架费、脚⼿架搭拆费、垂直运输机械费、构件吊
装机械费等。(2)实体和⾮实体项⽬的超⾼降效费。(3)基坑边坡⼀般的处理费⽤(不
包含基坑边坡喷锚打桩的情况)。(4)以上措施费中的规费和税⾦。
2)涉及隐蔽⼯程、签证管理、农⺠⼯⼯资、⼯程结算等内容按照有关条⽂规定
执⾏。
3)施⼯过程中遇政策性调整时,不调整。
10.5承包⼈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审查承包⼈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
发包⼈审批承包⼈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内审批完毕。
承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了⼯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
法和⾦额为:可约定另⾏协商。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程设备的明细详⻅附件11:《暂估价⼀览表》。
承包⼈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
承包⼈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的约定:暂估价详⻅⼯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时必须
按照磋商⽂件⼯程量清单中列出价格进⾏计取不得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建设单
位在施⼯过程中应对暂估价材料进⾏竞价采购,并及时审核确定价格,竣⼯结算时
按实调整。
10.8暂列⾦额
合同当事⼈关于暂列⾦额使⽤的约定:/。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险范围: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所需的⼈⼯费、
材料费、机械使⽤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
务和不可抗⼒以外的⼀切⻛险因素。
⻛险费⽤的计算⽅法:根据相关规定,合理分摊到相关综合单价中
1)投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若与甲⽅根据国家规定定额标准测算的综合单价有明
显背离的(超出甲⽅测定的综合单价±10%的),由甲⽅根据测定的招标综合单价予以认
定,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统盘考虑措施费⽤及总承包服务费,在磋商⽂件中明
确未予考虑的措施费项⽬除外。
3)项⽬的重⼤设计变更、隐蔽⼯程等必须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否则在结算时不
予考虑。⻛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险范围:/。
⻛险费⽤的计算⽅法:/。
⻛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法:/。
3、其他价格⽅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付
预付款⽀付⽐例或⾦额:/。
预付款⽀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程量计算规则:《⼯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付分解表计量⽀付的,是否适⽤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
量〕约定进⾏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式和程序:/。
12.4⼯程进度款⽀付
12.4.1付款周期:/。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付
(1)监理⼈审查并报送发包⼈的期限:/。
(2)发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付证书的期限:/。
(3)发包⼈⽀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逾期⽀付进度款的违约⾦的计算⽅式:/。
12.4.5⽀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程试⻋
13.1分部分项⼯程验收
13.1.2监理⼈不能按时进⾏验收时,应提前/⼩时提交书⾯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不得超过:/⼩时。
13.2竣⼯验收
13.2.1竣⼯验收程序
关于竣⼯验收程序的约定:执⾏通⽤合同条款。
发包⼈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验收、颁发⼯程接收证书的违约⾦的计算⽅法:
/。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程
承包⼈向发包⼈移交⼯程的期限:竣⼯验收通过后7⽇内。
发包⼈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程的,违约⾦的计算⽅法为:
/。
承包⼈未按时移交⼯程的,违约⾦的计算⽅法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天。
13.3⼯程试⻋
13.3.1试⻋程序
⼯程试⻋内容:同通⽤条款。
(1)单机⽆负荷试⻋费⽤由承包⼈承担;
(2)⽆负荷联动试⻋费⽤由承包⼈承担
13.3.2投料试⻋
关于投料试⻋相关事项的约定:/。
13.4竣⼯退场
承包⼈完成竣⼯退场的期限:发包⼈在接收过程中所发⽣的建筑垃圾清运费、
搬迁费等实际损失由承包⼈承担。
14.竣⼯结算
14.1竣⼯结算申请
承包⼈提交竣⼯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本项⽬经相关职能部⻔竣⼯验收合格28⽇
历天内,最终结算价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项⽬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
定的投资概算。
竣⼯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通⽤合同条款。
14.2竣⼯结算审核
发包⼈审批竣⼯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通⽤合同条款。
发包⼈完成竣⼯付款的期限:执⾏通⽤合同条款。
关于竣⼯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式和程序:执⾏通⽤条款,施⼯中因承包
⽅私⾃变更施⼯组织设计或施⼯⽅案引起的造价变动⼀律不得计⼊结算,造成的损
失均由承包⼈⾃⾏负责。
14.3最终结清
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份。
承包⼈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30⽇内。
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付
(1)发包⼈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
14天内。
(2)发包⼈完成⽀付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程竣⼯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之⽇起开始
计算。
15.2质量保证⾦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的约定:/。
在⼯程项⽬竣⼯前,承包⼈按专⽤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不
得同时预留⼯程质量保证⾦。
15.2.1承包⼈提供质量保证⾦的⽅式
质量保证⾦采⽤以下第2种⽅式:
(1)质量保证⾦保函,保证⾦额为:/;
(2)3%的⼯程款;
(3)其他⽅式:/。
15.2.2质量保证⾦的扣留
质量保证⾦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式:
(1)在⽀付⼯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
付款的⽀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额;
(2)⼯程竣⼯结算时⼀次性扣留质量保证⾦;
(3)其他扣留⽅式:/。
关于质量保证⾦的补充约定:/。
15.3保修
15.3.1保修责任
⼯程保修期为:
1)地基基础⼯程和主体结构⼯程为设计⽂件规定的⼯程合理使⽤年限;
2)屋⾯防⽔⼯程、有防⽔要求的卫⽣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为五年;
3)装修⼯程为⼆年;
4)电⽓管线、给排⽔管道、设备安装⼯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区内的给排⽔设施、道路等配套⼯程为⼆年;
7)电梯⾃检测部⻔电梯验收合格之⽇起⼆⼗四个⽉;
8)其他项⽬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项⽬的保修期以双⽅合约、国家法规、地⽅
规章、⾏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户⽅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年计算。
质量保修期⾃⼯程竣⼯验收合格之⽇起计算。
15.3.2修复通知
承包⼈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时内。
16.违约
16.1发包⼈违约
16.1.1发包⼈违约的情形
发包⼈违约的其他情形:同通⽤条款。
16.1.2发包⼈违约的责任
发包⼈违约责任的承担⽅式和计算⽅法:发承包双⽅协商。
(1)因发包⼈原因未能在计划开⼯⽇期前7天内下达开⼯通知的违约责任:
| /。作或转由他⼈实施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实施被取消的⼯ | |
| /。 |
(4)发包⼈提供的材料、⼯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
包⼈原因导致交货⽇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的违约责任:/。
(6)发包⼈⽆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指示,导致承包⼈⽆法复⼯的
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因发包⼈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按16.1.1项〔发包⼈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满天后发包⼈仍不纠正
其违约⾏为并致使合同⽬的不能实现的,承包⼈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违约
16.2.1承包⼈违约的情形
承包⼈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未按⼯程需要使⽤投标⽂件中配备的机械设
备、检测设备和仪器的;2)承包⼈不按发包⼈批准的施⼯组织设计施⼯的;3)承包
⼈不按要求提报施⼯组织设计、施⼯⽅案、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的;4)承包⼈未按
承诺使⽤材料的;5)因承包⼈原因达不到规定的⼯程质量要求的。
16.2.2承包⼈违约的责任
承包⼈违约责任的承担⽅式和计算⽅法:发包⼈有权扣除承包⼈质量保修⾦,
承包⼈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弥补该项损失,使之达到上述标准的全部费⽤。
16.2.3因承包⼈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关于承包⼈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保留终⽌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权利,当发⽣以下情况之⼀时,发包⼈有权提前
三天向承包⼈发出书⾯通知书,提出终⽌部分或全部合同,⽆论承包⼈是否同意,
此权利不受影响,承包⼈应承担的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消失。
1)根据发包⼈批准的施⼯进度计划及合同总⼯期,承包⼈未按计划完成各阶段
施⼯任务,存在恶意停⼯或拖延施⼯,当超过计划规定的限期或发包⼈同意延⻓的
期限7天时;
2)发⽣严重质量事故,或因承包⼈原因,⼯程质量不合格,发包⼈发出整改通
知书三⽇内,未采取措施者;
3)将⼯程转包或未经发包⼈同意,将部分⼯程分包的;
4)现场安全和⽂明施⼯未达到规定要求并在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
的;
5)因承包⼈原因发⽣安全事故的。
发包⼈继续使⽤承包⼈在施⼯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程、承包⼈⽂件和由
承包⼈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件的费⽤承担⽅式:另⾏约定。
17.不可抗⼒
17.1不可抗⼒的确认
除通⽤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的其他情形:/。
17.2因不可抗⼒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应⽀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
付。
18.保险
18.1⼯程保险
关于⼯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本⼯程相关保险,投
保费⽤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不再单独⽀付相关费⽤。
18.2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合同通⽤条款及建设⾏政主管部⻔规定。
承包⼈是否应为其施⼯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合同通⽤条款及建设⾏政主
管部⻔规定。
18.3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合同通⽤条款。
19.争议解决
19.1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是否同意将⼯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组决定:/。
19.1.1争议评审⼩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组成员的报酬承担⽅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9.1.2争议评审⼩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关于本项的约定:/。
19.2仲裁或诉讼
19.2.1争议的解决程序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发⽣争议的,合同双⽅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0特别说明
中标单位应开设农⺠⼯⼯资专⽤账户,必须保证按时⾜额⽀付给农⺠⼯⼯资或者劳务
⼈员劳务费;承包⼈⽀取的⼯程款应优先⽀付农⺠⼯⼯资,不得出现⽆正当理由拖⽋
农⺠⼯⼯资或农⺠⼯⽋薪投诉或上访情况。如发包⼈⾜额⽀付⼯程款,因拖⽋农⺠⼯
⼯资导致⼯程停⼯或者农⺠⼯投诉或者上访等,每发⽣其中⼀次,将根据承包⼈拖⽋
情况和给发包⼈造成的⼯期延迟损失情节,由承包⼈承担向发包⼈⽀付不少于⼈⺠币
⼗万元的违约损失赔偿⾦,该违约损失赔偿⾦由发包⼈直接从应付承包⼈的⼯程款中
抵扣;如果承包⼈受到农⺠⼯的⽋薪停⼯或者投诉或者上访,发包⽅并有权单⽅从承
包⼈的⼯程款债权中由发包⼈直接⽀付给受拖⽋⼯资的农⺠⼯本⼈或者劳务公司,承
包⼈须向发包⼈提供相关的债权债务凭据及其⼯程款发票。承包⼈另须承担由此给发
包⼈造成的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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